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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第177号公告

2004年09月29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质检总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决定对湖北省汉川市粮油工贸公司等2家企业的2张食品生产许可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撤回、吊销和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 名称 产品 名称 生产 地点 证书 编号 注销 原因
1 湖北省汉川市粮油工贸公司 大米 湖北省汉川市城关镇上河沿 17号 QS4209 0102 0177 企业不再生产该产品,撤回生产许可
2 余姚市营养食品厂 酿造酱油 浙江省余姚市子陵路 377号 QS3300 0301 0125 卫生许可证 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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