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第120号公告
2003年11月18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通过了对河源米粉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河源米粉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河源米粉原产地域范围以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河源米粉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函》(河府函〖2002〗118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河源市现辖行政区域。
特此公告。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通过了对河源米粉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河源米粉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河源米粉原产地域范围以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河源米粉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函》(河府函〖2002〗118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河源市现辖行政区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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