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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第108号公告

2002年10月25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根据《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通过了对云南下关沱茶(松鹤牌)、云南红葡萄酒(滇云牌、柔红牌)、桂林三花酒(桂林牌)、桂林辣椒酱(花桥牌)和桂林腐乳(花桥牌)生产企业的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的形式审查和现场实地审查,确认合格,现予以公告。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上述产品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 1个月内向我局提出。上述产品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资料存放在我局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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