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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知单

2012年01月11日 13:48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检验报告是记录国家监督抽查检验数据和检验结论的有关文档材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结束后,承检机构必须向被抽查企业出具国家监督抽查检验报告。国家监督抽查检验报告对应于被抽查企业一家一份。

承检机构出具的国家监督抽查检验报告,必须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对质检机构有关要求中关于检验报告相应部分的条款规定,并严格执行三级审核把关的要求。

国家监督抽查检验报告还应同时寄送被抽查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知单》(以下简称“检验结果通知单”)是告知被抽查企业检验结果的书面通知和凭证。抽查结果出来后,承检机构应尽快将检验结果通知单送达被抽查企业,便于企业确认检验结果或提出异议。

检验结果通知单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格式,各承检机构分别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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