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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负责人被集体约谈后表态:将完善管理措施

2017年12月28日 11:17    信息来源:http://www.ce.cn/cysc/sp/info/201712/28/t20171228_27462573.shtml

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获悉,《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6号,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督促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严格落实《办法》的有关规定,12月27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召开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负责人集体约谈会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副主任、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孙梅君代表总局对饿了么、百度外卖等主要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相关负责人对此做出回应,明确表示将完善平台相关措施。

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五个确保”:保障消费者权益等

随着订餐量激增和订餐平台的快速扩张,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出现了对入网商家管理不到位、对配送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不细致等问题。因此,食药监总局制定颁布了《办法》,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

对此,约谈会议要求,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要严格落实《办法》有关规定,做到“五个确保”。一要落实审查责任,确保入网商家具有实体经营门店。二要落实监督责任,确保线上线下餐食服务同标同质。三要落实配送责任,确保配送环节食品不受污染。四要落实维权责任,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五要落实管理责任,确保有专门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网络订餐的入网餐饮服务者,必须要有实体店,有食品经营的许可证,必须在自己的实体店进行加工制作,不得委托其他的经营者进行加工制作。网上所定的餐食的质量和分量要和实体店的一致,来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监二司司长马纯良对媒体表示。

饿了么等平台负责人: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

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饿了么、百度外卖、美团、到家美食会、金拱门、百胜、海底捞等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负责人参加了本次集体约谈,他们纷纷表示,将做好《办法》的推进落实工作,切实履行平台主体责任。

“针对《办法》提出的平台和分支机构备案、建立食品安全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培训,有效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等规定,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 美团点评集团副总裁王莆中说。饿了么首席运营官康嘉也表示,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制订具体管理措施。依据风险管理原则,制订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措施。进一步加强线上技术比对和线下审查核验,落实“实体店铺和证照齐全”的规定。另外,百胜餐饮集团中国事业部食品安全官田明福明确表示,百胜中国会一如既往地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的基础上,对供应商进行审核与绩效跟踪,采用国际通用的方法指导、管理供应商;在包装材料管理上,执行严格的供应商审核、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管理制度;对自行配送的骑手,执行严格的人员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骑手作业流程”;在自建平台公示餐厅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量化分级信息;与第三方平台签订《外送食品安全与质量操作规范承诺书》,提醒平台按照法规要求进行相关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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