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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木家具”蒙了“门外汉”

2008年03月21日 00:00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news/tsfk/fankui/197494.html

“花了1万三千元买回的一套实木组合家具,可里面的夹层竟然是人造板,我已经找了几次商家,可商家却说虽然夹层是人造板,但外层却是实木的,属于国家标准认可范围,不能退货。我真是吃了黄连吐不出呀”。3月11日,山东陵城区镇的李先生来到陵县质监局向执法人员提到自己的遭遇,叫苦不迭,满脸无耐。

接到投诉后,陵县质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这一套实木组合家具进行了剖面用材结构鉴定并确认:该组合家具中间夹层确系人造板结构。随后,执法人员随同李先生来到商场,向商场经理出示、讲解了有关实木家具的国家标准。标准中明确要求:生产企业应在显著位置标注产品的规格、生产日期、是否100%实木,以及甲醛含量等。该套家具没有注明是否为100%实木,仅标注为实木家具,明显不符合国家标准。在质监鉴定书和国家实木家具标准规定面前,商家理屈词穷,终于低头认错,给李先生进行了换货处理。

质监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实木家具时,要看清家具上的相关标注,还应要求商家出示该产品经质监部门检验报告,并向商家索要购买票据。

李学泉 许华 兰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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