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家用杀虫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家用杀虫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科[2005]522号文件批复,在湖南省家用杀虫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基础上筹建,于2006年10月15日通过了国家认监委和国家认可委组织的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评审,2010年,中心再次通过国家认监委和国家认可委组织的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复评审和扩项评审,检验能力覆盖家用卫生杀虫用品、农药等产品。
中心现有技术人员18人,其中:正、副教授3人,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7人;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2人;全国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2人,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2人。中心现有办公实验面积有2040m2,实验室面积1600m2,其中控温面积1100m2。拥有国际先进的气质联用仪、气相色谱仪、液质联用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谱仪、微波消解仪、现场模拟生测室、高洁净度实验室等设备和设施141台(套)。
自2006年至今,中心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监督司的安排,连续承担了盘式蚊香、杀虫气雾剂、电热液体蚊香、电热片蚊香四种产品的国家监督抽查任务;自2002年至今,中心按照湖南省质监局监督处的安排,连续承担了本省范围内生产销售的家卫产品市场监督抽查任务。2009年,中心设计的碳粉燃烧时间测试装置成功申报国家专利,参与了5个家卫产品国家标准的修制定,其中3个国标是主要起草人之一。2010年起草制定了家卫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组织制定了湖南省蝇香地方标准1个。
中心奋斗目标:
1、成为国家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监督检验权威中心、国际行业的知名检验机构之一。
2、成为国家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科研中心、检验人员培训基地。
3、成为国家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标准研制中心。
国家家用杀虫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科[2005]522号文件批复,在湖南省家用杀虫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基础上筹建,于2006年10月15日通过了国家认监委和国家认可委组织的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评审,2010年,中心再次通过国家认监委和国家认可委组织的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复评审和扩项评审,检验能力覆盖家用卫生杀虫用品、农药等产品。
中心现有技术人员18人,其中:正、副教授3人,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7人;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2人;全国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2人,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2人。中心现有办公实验面积有2040m2,实验室面积1600m2,其中控温面积1100m2。拥有国际先进的气质联用仪、气相色谱仪、液质联用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谱仪、微波消解仪、现场模拟生测室、高洁净度实验室等设备和设施141台(套)。
自2006年至今,中心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监督司的安排,连续承担了盘式蚊香、杀虫气雾剂、电热液体蚊香、电热片蚊香四种产品的国家监督抽查任务;自2002年至今,中心按照湖南省质监局监督处的安排,连续承担了本省范围内生产销售的家卫产品市场监督抽查任务。2009年,中心设计的碳粉燃烧时间测试装置成功申报国家专利,参与了5个家卫产品国家标准的修制定,其中3个国标是主要起草人之一。2010年起草制定了家卫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组织制定了湖南省蝇香地方标准1个。
中心奋斗目标:
1、成为国家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监督检验权威中心、国际行业的知名检验机构之一。
2、成为国家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科研中心、检验人员培训基地。
3、成为国家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标准研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