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学工业检验测试所
内蒙古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学工业检验测试所与内蒙古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成立于1989年。该机构原为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学工业厅直属事业单位,在机构改革中,于2000年整建制划归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现为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处级事业单位。是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的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家专业从事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和石油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的技术机构。

主要职能:承担自治区石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质量监督;承担全区石油化工产品质量检验;承担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等。是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全国农药生产批准证书质量检测机构,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会员单位,内蒙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专家单位。

主要检测范围:无机化工产品;有机化工产品;其它化工产品;石油产品;化肥、农药;涂料、胶粘剂;酒类、食品添加剂;煤化工产品;其它消费者日用产品、粮食蔬菜中农药残留量;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限量及室内氡、甲醛、氨等空气环境质量检测等11大类1000多个产品。

目前,该所(站)拥有各类专业工程技术人员22人,其中有高级职称8人,中级职称3人。该所(站)从内部建立了规范化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对工程质量监督和产品质量检验结果与结论的科学性、公正性和独立性。在工程质量监督和产品质量检验中,该所(站)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与行业的有关工程质量监督和产品质量检验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工程技术标准、规范,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严把石油化工建设工程和产品的质量关,将质量问题和施工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该所(站)的服务质量受到广大被监督单位和检验单位的好评。

该所(站)在近20年的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工程质量监督与产品检验的经验。先后承担了国家和自治区大中型重点建设项目有:内蒙古化肥厂、吉兰太碱厂、查干诺尔烧碱工程、金属钠工程、长—呼天然气输气项目、内蒙古亿利PVC项目、大唐国际煤基烯烃项目、伊泰集团煤转油项目等建设项目的监督工作,被监督项目达几十个。累计完成全区石油化工产品质量检验上万批次。完成了内蒙古达拉特旗化肥厂、远兴天然碱公司碱湖试验站、长蒙天然气管道工程、乌拉山化肥厂等企业的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报告全部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认可。内蒙古石油化学工业检验测试所(内蒙古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为保证全区石油化学工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高石油化工产品质量,促进自治区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新世纪,为适应内蒙古地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重化工基地建设和西部大开发的实施,该所(站)将继续坚持既要监督又要服务的方针,面向企业、面向经济建设,全面提高监督水平和服务质量,使自治区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成为管理科学、运作规范、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专业机构。随着内蒙古化学工业的发展和重化工基地的建设,内蒙古石油化学工业检验测试所(内蒙古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必将在提高工程和产品质量、消除安全隐患、促进自治区经济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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