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成立于2001年3月,由原来的焦作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焦作市计量所合并组建而成,属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二级机构(副县级),为国家法定质量技术监督专业性检验机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资格的事业法人单位。
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现有四层检验大楼一座,占地2484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实验室面积3000平方米,恒温室面积2000平方米,位于河南省焦作市工业路63#,交通便利,地理条件优越,附近没有影响技术检测的工业设施和商业环境。
中心现有在职在岗正式人员69人,其中高级工程师4名,工程师17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75%。
中心现有固定资产520万元,仪器设备(原值)230万元,用于产品质量检验仪器设备250余台(套)。自2001年检测中心成立以来,中心领导班子致力于内部改革挖潜的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先后投入资金100余万元,对原有检验仪器设备进行完善和更新。2002年通过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审查认可二合一评审的产品检验项目460个,参数认证67个,基本能够适应和满足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
中心开展计量量值传递项目42项,测试和校准的计量项目62项,可覆盖该地区所有计量器具的70%。
中心内部现设有11个检测室,质检部分设有机电实验室、轻工实验室、建材检验室、食品检验室、化工检验室。2003年中心收入达360余万元,除维持正常检验支出以外,每年可用于发展和新投入的资金可达80~100万元。
中心自组建之初就严格按照“高起点、严要求、重服务、促发展”的理念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和ISO/IEC导则25《校准和检测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运行,有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中心各岗位人员工作责任制度、样品登记管理制度、实验室操作规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结果报告审核制度等,保证了检定、检验的公正性、准确性和科学性。为了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单位整体检测能力和持续发展后劲,中心还和相关的大专院校建立了人员培训和学生实习协作关系,由中心给院校提供教学实习场地,院校为中心培训检验人员,结合参加社会上各类专业性辅导和培训,保证中心检验人员每年参加进修和业务培训的人数不少于20%。
2003年,中心共承担监督检验、仲裁检验和接受委托检验达2300个批次,不仅保证了上级各主管部门下达的监督检验、日常监督检验任务,中心还主动走出实验室帮助一些不具备或暂不具备检验条件的中小型企业、科研单位联系代检业务,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成立于2001年3月,由原来的焦作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焦作市计量所合并组建而成,属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二级机构(副县级),为国家法定质量技术监督专业性检验机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资格的事业法人单位。
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现有四层检验大楼一座,占地2484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实验室面积3000平方米,恒温室面积2000平方米,位于河南省焦作市工业路63#,交通便利,地理条件优越,附近没有影响技术检测的工业设施和商业环境。
中心现有在职在岗正式人员69人,其中高级工程师4名,工程师17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75%。
中心现有固定资产520万元,仪器设备(原值)230万元,用于产品质量检验仪器设备250余台(套)。自2001年检测中心成立以来,中心领导班子致力于内部改革挖潜的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先后投入资金100余万元,对原有检验仪器设备进行完善和更新。2002年通过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审查认可二合一评审的产品检验项目460个,参数认证67个,基本能够适应和满足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
中心开展计量量值传递项目42项,测试和校准的计量项目62项,可覆盖该地区所有计量器具的70%。
中心内部现设有11个检测室,质检部分设有机电实验室、轻工实验室、建材检验室、食品检验室、化工检验室。2003年中心收入达360余万元,除维持正常检验支出以外,每年可用于发展和新投入的资金可达80~100万元。
中心自组建之初就严格按照“高起点、严要求、重服务、促发展”的理念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和ISO/IEC导则25《校准和检测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运行,有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中心各岗位人员工作责任制度、样品登记管理制度、实验室操作规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结果报告审核制度等,保证了检定、检验的公正性、准确性和科学性。为了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单位整体检测能力和持续发展后劲,中心还和相关的大专院校建立了人员培训和学生实习协作关系,由中心给院校提供教学实习场地,院校为中心培训检验人员,结合参加社会上各类专业性辅导和培训,保证中心检验人员每年参加进修和业务培训的人数不少于20%。
2003年,中心共承担监督检验、仲裁检验和接受委托检验达2300个批次,不仅保证了上级各主管部门下达的监督检验、日常监督检验任务,中心还主动走出实验室帮助一些不具备或暂不具备检验条件的中小型企业、科研单位联系代检业务,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