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由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原农业部动物检疫所)承建的农业部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1997年,是经国家计量认证并由农业部授权的,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法定专职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中心的授权认可证书号:(2003)农(质监认)字FC第066号;计量认证证书号:(2003)量认(国)字(V1706)号。
基本建设情况和机构设置
中心共有办公区和实验区面积为1100平方米,包括一个360多平方米的准生物安全III级疫病检测实验室。中心现有包括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气质联用仪、紫外分光光度计、酶标仪、荧光PCR仪、PCR仪、荧光显微镜、生物显微镜、高速冷冻离心机、超声波裂解仪、生物安全台、动物饲养隔离器、旋转蒸发仪、全自动加样器、超纯水仪、孵化器等各种大型贵重仪器在内的仪器设备150余台(套),能够充分满足各种检测和研究工作需要。
中心现设综合业务部、残留检测室、微生物检测室、疫病检测室等部门。目前的承检能力为122项,包括83项疫病检测项目和39项残留检测项目。可承担由病毒、细菌、寄生虫、立克次氏体、衣原体、支原体、螺旋体等引起的动物疫病的部分病原学、血清学、病理学、毒理学及分子生物学检验诊断和公共卫生测试,以及农药、兽药、激素、重金属及微量元素等残留的分析测试等。
人员组成与管理体系
中心现有人员29名,其中博士4人、硕士6人、大学本科7人,其他皆为大专以上学历。各检测室主任均由硕士学位以上或高级职称人员担任,主要工作岗位均配备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中心建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编制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每年定期进行检测技术和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定期进行仪器设备的检定校验,技术人员经常参加国内外举行的各种技术培训。研究和检测人员理论基础扎实,实验操作娴熟,充分保证了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中心承担的主要任务
1、承担全国动物产品卫生状况普查,开展动物卫生评估。
2、承担农业部和有关部门指定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质量的监督抽查检验、复查检验及例行监测。
3、受有关部门委托,对实行生产许可证的动物及其产品的卫生质量、重要动物新品种投产的鉴定、动物卫生质量的认证进行检验和相关科研结果鉴定检验。
4、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质量争议的仲裁检验和其它委托检验。
5、负责对有关企业和地方同类检验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人才培训工作。
6.研究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承担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和有关标准的试验、验证工作。
中心先后被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认定为“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承担无公害农产品的抽检及认证相关工作;被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为“绿色食品产品质量定点监测中心”,承担动物源性绿色食品抽检及认证相关工作;被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认定为“有机食品产品质量定点检测中心”承担动物源性有机食品抽检及认证相关工作;被青岛市政府指定为“青岛市畜产品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承担青岛市畜禽产品卫生质量的监督检验任务及其他相关工作。
中心成立近10年来坚持“科学、公正、准确、满意”的方针,追求“标准、规范、高效、服务”的质量目标,先后承担了农业部农产品安全例行监测,农产品卫生安全普查等工作,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动物性产品监督检验和抽检工作,及社会委托检验工作。至2005年底承担社会委托检验31186份样品,达63449个项目参数。
中心将一如既往地以质量方针和目标教育监督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学习、研究动物及其产品卫生质量监测技术,不断提高思想和业务素质,坚持维护国家、消费者和合法生产者、合法经营者的利益,为提高我国动物卫生质量水平,保证促进畜牧业生产、动物及动物产品贸易和动物卫生科学技术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由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原农业部动物检疫所)承建的农业部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1997年,是经国家计量认证并由农业部授权的,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法定专职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中心的授权认可证书号:(2003)农(质监认)字FC第066号;计量认证证书号:(2003)量认(国)字(V1706)号。
基本建设情况和机构设置
中心共有办公区和实验区面积为1100平方米,包括一个360多平方米的准生物安全III级疫病检测实验室。中心现有包括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气质联用仪、紫外分光光度计、酶标仪、荧光PCR仪、PCR仪、荧光显微镜、生物显微镜、高速冷冻离心机、超声波裂解仪、生物安全台、动物饲养隔离器、旋转蒸发仪、全自动加样器、超纯水仪、孵化器等各种大型贵重仪器在内的仪器设备150余台(套),能够充分满足各种检测和研究工作需要。
中心现设综合业务部、残留检测室、微生物检测室、疫病检测室等部门。目前的承检能力为122项,包括83项疫病检测项目和39项残留检测项目。可承担由病毒、细菌、寄生虫、立克次氏体、衣原体、支原体、螺旋体等引起的动物疫病的部分病原学、血清学、病理学、毒理学及分子生物学检验诊断和公共卫生测试,以及农药、兽药、激素、重金属及微量元素等残留的分析测试等。
人员组成与管理体系
中心现有人员29名,其中博士4人、硕士6人、大学本科7人,其他皆为大专以上学历。各检测室主任均由硕士学位以上或高级职称人员担任,主要工作岗位均配备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中心建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编制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每年定期进行检测技术和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定期进行仪器设备的检定校验,技术人员经常参加国内外举行的各种技术培训。研究和检测人员理论基础扎实,实验操作娴熟,充分保证了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中心承担的主要任务
1、承担全国动物产品卫生状况普查,开展动物卫生评估。
2、承担农业部和有关部门指定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质量的监督抽查检验、复查检验及例行监测。
3、受有关部门委托,对实行生产许可证的动物及其产品的卫生质量、重要动物新品种投产的鉴定、动物卫生质量的认证进行检验和相关科研结果鉴定检验。
4、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质量争议的仲裁检验和其它委托检验。
5、负责对有关企业和地方同类检验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人才培训工作。
6.研究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承担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和有关标准的试验、验证工作。
中心先后被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认定为“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承担无公害农产品的抽检及认证相关工作;被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为“绿色食品产品质量定点监测中心”,承担动物源性绿色食品抽检及认证相关工作;被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认定为“有机食品产品质量定点检测中心”承担动物源性有机食品抽检及认证相关工作;被青岛市政府指定为“青岛市畜产品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承担青岛市畜禽产品卫生质量的监督检验任务及其他相关工作。
中心成立近10年来坚持“科学、公正、准确、满意”的方针,追求“标准、规范、高效、服务”的质量目标,先后承担了农业部农产品安全例行监测,农产品卫生安全普查等工作,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动物性产品监督检验和抽检工作,及社会委托检验工作。至2005年底承担社会委托检验31186份样品,达63449个项目参数。
中心将一如既往地以质量方针和目标教育监督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学习、研究动物及其产品卫生质量监测技术,不断提高思想和业务素质,坚持维护国家、消费者和合法生产者、合法经营者的利益,为提高我国动物卫生质量水平,保证促进畜牧业生产、动物及动物产品贸易和动物卫生科学技术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