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于1980年9月24日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直属于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综合性的事业法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机构。

该院分别于1987年9月、1998年1月、2003年1月和2009年3月通过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计量认证,取得国家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于1993年5月通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验收,1999年6月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审查认可。2004年3月和2009年4月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审查认可复评审。该院现设有4个行政部门和7个检验中心,具有承担食品、饮料、毛皮皮革及制品、家具及装饰材料、印刷品、石油制品、化工产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建筑材料、铝合金、塑钢门窗、包装产品、机械、电器、贵金属首饰及珠宝玉石等的检验能力。

国家毛皮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于1988年根据原国家技术监督局技监局监发[1988]056号文筹建,设在该院。毛皮中心分别于1992年12月通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认可,2009年4月第三次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三合一”审查认可,授权检验多种毛皮皮革类产品。

国家乳制品及肉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于2003年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质检科函[2003]38号文件在内蒙古质检院的基础上筹建。2009年4月第二次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三合一”审查认可,授权检验多种乳制品及肉类产品。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内蒙古质检院(毛皮及乳肉中心)向功能多元化、服务社会化转变,除按照国家总局及自治区局计划开展监督抽查外,还面向全社会开展各种产品及类型的委托检验,同时进行检验技术培训、咨询等技术服务工作。内蒙古质检院是国家公布的首批29家承担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检测单位之一、国家首批五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发放检验单位和国家西北禽蛋定点检测单位、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的绿色食品产品质量定点监测机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批准的无公害农产品定点检测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授权的内蒙古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司法鉴定室、国家总局授权的白酒、板材、食品包装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发放检验定点机构。

工作方针

该院的工作方针是:坚持质量第一,运用现代质量管理努力完善质量体系,加强质检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对影响检验过程的诸因素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检验工作能正确、客观地评价产品的质量水平,准确及时地提供质量信息,坚持检验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准确性。

面向社会开展的检验围领域

该院面向社会开展的检验领域有:机械、电器、金银饰品、轻工、化工、食品、粮油、乳制品、酒类、毛皮皮革及制品、鞋类、橡胶制品、印刷品纺织品、瓦楞纸包装箱、建装家具、石油产品、建筑门窗、无公害农产品及绿色食品等多种产品。该院拥有一流的技术队伍、高精度的仪器设备和科学的管理措施,目标是立足内蒙古,面向全中国。每年出具上万份各类检验报告,赢得了种类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好评,为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促进产品质量的提高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随着中国WTO的加入,该院将继续努力,做好同国外先进质检机构平等竞争的准备,进一步更新观念,提高检测技术水平,保证工作质量,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一视同仁,秉公办事,利用自身人才、设备优势,不断开拓检验业务范围,以更高的服务质量,竭诚为社会各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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