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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集团荣获“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

2018年09月10日 07:55    信息来源: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近日,红塔集团获得“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此殊荣是国家对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方面工作突出授予的最高荣誉。

早在2016年,红塔集团就被云南省知识产权局认定为“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集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抓住契机,在省、市知识产权局的大力指导下,凝心聚力,扎实工作,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围绕建立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加大自主知识产权管理力度、加大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力度,在建立科学的知识产权工作管理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

经过两年的努力,红塔集团的知识产权创造实现量质齐升,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取得明显进步,管理和服务能力得到稳步提高,知识产权各项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的获得,使红塔集团在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等方面的能力明显增强,进一步推动了企业创新,增强了企业知识产权实力,促进了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对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具有基础性、保障性和战略性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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