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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锦集团获“省级平安企业”荣誉称号

2017年07月19日 08:33    信息来源: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近日,辽宁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将“省级平安企业”牌匾送到华锦集团,以表华锦在2014-2016年度基层系列平安创建评比活动中获得的优异成绩。

在近日召开的辽宁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辽宁建设会议上,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被辽宁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省级平安企业”。辽宁省共有23家大型企业荣获“省级平安企业”荣誉称号,同时,还有21个县(市、区)、21所学校、21家医院、20个家庭、34名同志受到表彰。此次评选活动标准高,考核验收严格。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团体会员单位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是盘锦市唯一一家入选“省级平安企业”的大型企业。

五年来,在创建“平安企业”活动中,华锦集团始终把“保员工群众利益,保企业平安”为己任,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工作方针,加大平安创建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以“完善机制、培训演练、排查风险、治理隐患”为抓手,逐级落实安保责任制,提升全员安全素质,对厂区门岗、巡逻、物资、交通、现场设施、重点部位形成24小时闭环管理,在预防、发现、控制方面实现了有机结合、无缝链接,提升了案件事故预防控制水平,发案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为企业发展提供了稳定的政治环境和治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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