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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永钢公司获第三届“江苏省慈善奖”

2016年09月09日 08:49    信息来源: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实施,2016年9月5日是慈善法确定的首个中华慈善日,为江苏省慈善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表彰先进,激励公众广泛参与,2016年9月4日,第三届“江苏慈善奖”颁奖典礼暨《慈善法》知识竞赛决赛在南京举行。江苏省副省长张敬华,省慈善总会会长俞兴德,省红十字会会长何权,省政府副秘书长徐国柱,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外宣办主任司锦泉等出席颁奖典礼。江苏永钢公司获奖并受表彰。

“江苏慈善奖”设立于2012年,每两年举办一次。此次第三届“江苏慈善奖”共表彰了30名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企业或单位、10名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15名最具爱心行为楷模、20个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5名优秀慈善工作者。南京电视台演播厅内,省红十字会会长何权向江苏永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吴耀芳颁发“最具爱心慈善捐赠单位”奖牌。吴耀芳坚定表示,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要不忘初心,积极将慈善事业做好,回报社会。

颁奖礼前,徐国柱、侯学元等与30位获奖代表开展了座谈交流。同时在演播厅内还举行了“福彩杯”《慈善法》知识竞赛决赛,连云港市代表队获得一等奖,南京市、苏州市代表队获得二等奖,常州市、淮安市、镇江市代表队获得三等奖。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类慈善组织和以“慈善奖”获得者为代表的社会各界秉持“善心为本,善举为民”的宗旨,弘扬“守望相助、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拓展慈善领域,传播慈善精神,全省公众慈善意识不断增强,社会捐赠数额稳步增长,救助项目不断创新,机构运行更加规范,为增进社会和谐、推动文明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在连续三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评估中,江苏省获评“慈善七星城市”、百强慈善城市的数量均居全国首位。江苏省政府于2015年3月在全国第一家出台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政府支持、社会捐赠、慈善组织、志愿服务、慈善文化、慈善透明等六大发展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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