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永钢公司获第三届“江苏省慈善奖”
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实施,2016年9月5日是慈善法确定的首个中华慈善日,为江苏省慈善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表彰先进,激励公众广泛参与,2016年9月4日,第三届“江苏慈善奖”颁奖典礼暨《慈善法》知识竞赛决赛在南京举行。江苏省副省长张敬华,省慈善总会会长俞兴德,省红十字会会长何权,省政府副秘书长徐国柱,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外宣办主任司锦泉等出席颁奖典礼。江苏永钢公司获奖并受表彰。
“江苏慈善奖”设立于2012年,每两年举办一次。此次第三届“江苏慈善奖”共表彰了30名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企业或单位、10名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15名最具爱心行为楷模、20个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5名优秀慈善工作者。南京电视台演播厅内,省红十字会会长何权向江苏永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吴耀芳颁发“最具爱心慈善捐赠单位”奖牌。吴耀芳坚定表示,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要不忘初心,积极将慈善事业做好,回报社会。
颁奖礼前,徐国柱、侯学元等与30位获奖代表开展了座谈交流。同时在演播厅内还举行了“福彩杯”《慈善法》知识竞赛决赛,连云港市代表队获得一等奖,南京市、苏州市代表队获得二等奖,常州市、淮安市、镇江市代表队获得三等奖。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类慈善组织和以“慈善奖”获得者为代表的社会各界秉持“善心为本,善举为民”的宗旨,弘扬“守望相助、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拓展慈善领域,传播慈善精神,全省公众慈善意识不断增强,社会捐赠数额稳步增长,救助项目不断创新,机构运行更加规范,为增进社会和谐、推动文明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在连续三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评估中,江苏省获评“慈善七星城市”、百强慈善城市的数量均居全国首位。江苏省政府于2015年3月在全国第一家出台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政府支持、社会捐赠、慈善组织、志愿服务、慈善文化、慈善透明等六大发展指数。
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实施,2016年9月5日是慈善法确定的首个中华慈善日,为江苏省慈善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表彰先进,激励公众广泛参与,2016年9月4日,第三届“江苏慈善奖”颁奖典礼暨《慈善法》知识竞赛决赛在南京举行。江苏省副省长张敬华,省慈善总会会长俞兴德,省红十字会会长何权,省政府副秘书长徐国柱,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外宣办主任司锦泉等出席颁奖典礼。江苏永钢公司获奖并受表彰。
“江苏慈善奖”设立于2012年,每两年举办一次。此次第三届“江苏慈善奖”共表彰了30名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企业或单位、10名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15名最具爱心行为楷模、20个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5名优秀慈善工作者。南京电视台演播厅内,省红十字会会长何权向江苏永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吴耀芳颁发“最具爱心慈善捐赠单位”奖牌。吴耀芳坚定表示,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要不忘初心,积极将慈善事业做好,回报社会。
颁奖礼前,徐国柱、侯学元等与30位获奖代表开展了座谈交流。同时在演播厅内还举行了“福彩杯”《慈善法》知识竞赛决赛,连云港市代表队获得一等奖,南京市、苏州市代表队获得二等奖,常州市、淮安市、镇江市代表队获得三等奖。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类慈善组织和以“慈善奖”获得者为代表的社会各界秉持“善心为本,善举为民”的宗旨,弘扬“守望相助、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拓展慈善领域,传播慈善精神,全省公众慈善意识不断增强,社会捐赠数额稳步增长,救助项目不断创新,机构运行更加规范,为增进社会和谐、推动文明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在连续三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评估中,江苏省获评“慈善七星城市”、百强慈善城市的数量均居全国首位。江苏省政府于2015年3月在全国第一家出台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政府支持、社会捐赠、慈善组织、志愿服务、慈善文化、慈善透明等六大发展指数。
- 中国农业大学与东阿阿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2024-10-17)
- 山东凤祥食品有限公司鸭肉系列产品 获得日本第28届加工食品爆品大奖(2024-10-17)
- 中通新能源客车新加坡交付暨双层巴士全球首发!跑出绿色出海“加速度”(2024-10-17)
- 格瑞德集团受邀参加第十四届全国地热大会(2024-10-17)
- 亚太集团党委组织开展9月份主题党日活动 (2024-10-17)
- 玲珑轮胎连续五年获得上交所信息披露A级评价(2024-10-17)
- 山东重工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开展专题学习研讨(2024-10-17)
- 九阳30周年发布会开启:如何用硬实力解决“小问题”(2024-10-17)
- 潍柴集团党委召开“重德、重勤、重廉”廉洁文化建设动员会(2024-10-17)
- 海信贾少谦:世界一流企业必然有一流的ESG表现(2024-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