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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忠旺集团连续14年荣获“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2016年09月28日 08:02    信息来源: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

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向社会公示了“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团体会员单位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连续14年获此殊荣。

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是我国工商部门对企业合同信用的最高级别评价,也是国内参与市场竞争的经济主体在市场信用方面的最高荣誉。该名单每两年评选一次,评价标准极高。申报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合同管理体系健全、合同行为规范、合同履约状况好、经营效益达到高水平、社会信誉好”等六大基本条件。

一直以来,辽宁忠旺集团高度重视诚信体系建设,把诚信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到企业的经营发展中。目前,企业已建立健全了一整套完善的诚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管理职责和授权范围负责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以“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合法规范的企业资质、持续创新的品牌优势以及稳健的产业化能力,为辽宁忠旺集团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连续14年蝉联“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是对辽宁忠旺集团多年来良好信誉的充分肯定,对企业未来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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