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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钢获“A级纳税信用企业”称号

2016年09月21日 08:18    信息来源: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9月9日,六盘水市钟山区国税局局长陈静、地税局局长石磊一行到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团体会员单位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水钢授予2015年度六盘水市“A级纳税信用企业”牌,水钢公司财务部相关负责人接待并接牌。

2016年,是国家全面推开“营改增”的第一年,按税务部门相关规定,只有被税务部门评为“B级纳税信用企业”以上的单位才能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另悉,除水钢被评为“A级纳税信用企业”外,水钢子公司中:贵州博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水钢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博宏冶金炉料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博宏煤焦经营分公司也首次被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评为2015年“A级纳税信用企业”,水钢其他子公司被评为“B级纳税信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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