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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兰新能源车用电池项目通过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验收

2016年02月24日 08:54    信息来源:春兰(集团)公司

近日,春兰新能源承担的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及其能量管理系统产业化”顺利通过了相关专家组的项目验收。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验收会会议进行中

该项目由江苏春兰清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承担,建设期四年。在建设期间项目人员投入大量心血,攻克了包括动力镍氢电池产业化关键装备技术研究及应用、高性能高可靠性动力锂离子电池研究、智能控制产业化电极精密制作工艺及测量控制技术等多项关键技术在内的技术难点,在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不断开拓创新,多个创新点受到了专家肯定。

相关专家参观生产线

项目建设期内,江苏春兰清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完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动力镍氢电池、动力锂离子电池规模化生产的全套工艺技术研发;完成了相关产品及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源总成产品的应用验证;产品生产工艺、生产成本、产品质量等方面达到了合同规定的指标要求;申请发明专利14项,实用新型专利16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6项,软件著作权3项;发表成果论文6篇;主持制定企业标准1项,参与制定国家标准3项,行业标准1项。科技成果十分喜人。江苏春兰清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通过项目的实施,动力锂离子电池产能提升至3亿多瓦时或6000台套。

验收会由江苏省科技厅委托泰州市科技局主持,五位专业技术专家、两位财务专家、江苏春兰清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李玮等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出席了项目验收会议。项目验收委员会由省内外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共同组成。验收委员会听取了承担单位的工作总结、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建设报告和财务报告,审查了项目的有关技术文件、审计报告及财务凭证,进行了现场考察,经质疑和讨论,最终形成了验收意见:项目实行专款专用,保证项目经费及时到位和有效使用;项目出色地完成了研发和产业化任务,目标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项目产品销售、利润指标完成情况较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最后,验收委员会一致认为该项目完成了合同规定的目标任务,同意通过验收。

江苏春兰清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泰州市电池行业的领军企业,2011年开始实施这一项目,不仅展现出领导者果敢的魄力,更是凝聚了专业技术人员前瞻性的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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