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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马汽车荣获“海南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称号

2014年05月26日 09:00    信息来源:http://www.haima.com/xwzx_infoGsxw.do?id=1081347

2014年4月29日下午,海南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在海南省人民政府会展楼举行,海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谭力出席大会并讲话。一汽海马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文智雄应邀参加会议。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发挥示范作用,不断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由海南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省企业家联合会共同举办此次海南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此次大会授予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全省十多个市县的50家企业“海南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称号,授予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等2家工业园区“海南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称号。

多年来,作为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团体会员单位的海马汽车立足“脚踏实地、感恩惜福”的为人立业之本,关爱员工、注重企业的和谐发展。海马汽车始终深入贯彻执行《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切实关心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入职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率100%、“五险一金”交保率100%。同时,积极发挥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和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加强和谐稳定,互利共赢的劳动关系建设,促进公司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近年来,海马汽车不断地在员工住房、食堂、通勤交通等方面进行改善;每年开展的“春节送温暖活动”、“金秋助学活动”,已为数百名困难职工发放补助金200余万元;每年组织员工开展篮球、排球、象棋、书法及员工演讲、“十大歌手”等各类文体竞赛活动,在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陶冶员工情操的同时,激发了员工立足岗位做贡献的工作热情。

2012年7月,海马汽车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就业企业”荣誉称号;2010年11月,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联合授予“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称号;2004年9月份,被人事部(原)和劳动保障部(原)联合授予“全国再就业先进企业”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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