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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达30万元,广东清城公安捣毁一个销售假烟窝点

2022年08月16日 10:39    信息来源:http://www.ipraction.gov.cn/article/gzdt/dxal/jl/202208/381326.html

近日,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光明派出所成功捣毁一个销售假烟窝点,当场起获假烟一批,涉案金额达30万元人民币。

据悉,光明派出所联合市烟草专卖局,根据前期线索排查发现,在清城区洲心街道某村存在一涉嫌销售假烟的窝点。随后,光明派出所迅速组织精干警力展开收网行动,成功将涉嫌销售假烟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抓获。当场起获假烟一批,涉案金额达30万元人民币。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胡某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胡某已被依法处理,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相关法律链接

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1.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4.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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