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持续优化消费环境
3月5日,从广州市市场监管局于近日召开的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暨12315效能评价迎评工作会议上获悉,2020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受理消费投诉、举报、咨询76.14万件,同比增长75%。其中,受理消费投诉38万多件,同比增长43.96%;受理消费举报32.37万件,同比增加了1.6倍。
维权之难:新兴消费领域投诉集中爆发,消费维权亮点、热点、难点凸显
据介绍,去年以来,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着力加强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化解消费争议、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亮点凸显。同时,消费投诉热点、难点也呈现出新的特点。
主要亮点——抓好“涉疫”维权,助力“抗疫”有作为;聚焦消费维权难点,保护消费者权益显担当;发挥联席会议、社会团体作用,共建放心消费环境。
主要热点——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企业出现经营不善等诸多问题,导致消费纠纷大面积发生;预付性消费、网购纠纷、直播带货等新兴消费领域投诉集中爆发;交易安全问题突出,一方面是消费者信息容易泄露,信息安全得不到保护,一方面是预付性消费中个别经营者出现故意“卷款跑路”等问题,侵害了消费者资金安全。
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呈现出3个难点——法律法规不完善影响行业主管部门履职作用充分发挥,导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诉求得不到妥善处理;侵权案件处罚力度不够,处理消费投诉偏重于调解,导致侵权成本过低、维权成本过高;消费维权综合力不够,各级行业、社会团体等维权机构组织建设不完善,维权合力未全面形成。
此外,随着新领域新业态不断涌现,消费者维权保护意识和要求不断提高,消费纠纷投诉逐年增长,消费环境建设出现了3个“转变”趋势——由事后“干预”向事前预防转变,线下维权向线上线下维权转变,单一投诉举报向仲裁、法治等多途径维权转变。
破题之道:加强消费侵权案件查办督办,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如何突破消费维权难点,畅通维权渠道,及时化解消费纠纷,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就此,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形势下做好消保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需要我们在提升消费投诉调解成功率和满意率,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强化消费维权宣传教育等方面穷尽力量、展开手段,确保履职到位。”
据介绍,针对消费维权投诉举报内容趋向多元化,职业投诉举报迅猛增长,新兴消费领域监管维权难度加大,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提高,期望值和要求越来越高等新挑战不断,广州市市场监管系统牢牢把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主线,全力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的放心消费环境创建工作格局,力争做到多措并举、多点发力——
全面推进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形成维权合力。完善各级消委会组织,加强人、财、物保障,优化消协组织专业力量配置,依法充分发挥其协调监督全社会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作用;完善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沟通配合,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同时,健全市场监管部门消费维权工作体系,在市场监管职责范围内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
加强消费侵权案件的查办督办,增强查处威慑力。强化“诉转案”机制,严厉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发现经营者存在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违法、虚假广告宣传、合同欺诈等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属于市场监管职责范围的积极立案查办;投诉调解过程中,经营者不主动配合、不承担应有责任义务,构成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形成震慑效应。
构建多方维权和纠纷化解机制,提升维权效能。进一步优化行政调解制度,健全与人民法院、行业协会、人民调解组织之间的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提升消费投诉解决率和满意率;深入推进12315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消费维权服务站”的规范管理,强化行政指导和监督;加快ODR平台(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依托ODR平台在线调解矛盾纠纷,积极推动多行业、多领域的特邀调解制度。
着力加强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放大维权效果。加大消费宣传教育力度,广泛深入宣传推广消费环境建设工作,提升消费维权理念,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积极指导消费维权服务站、放心消费共建单位、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在重要节点、时段集中开展消费宣传和教育活动,进一步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以及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技能培训,培训、交流办案知识、经验,提升维权队伍素质和能力。
及时妥善处置消费舆情,防患重大维权事件。及时发现处置涉及市场监管职能的消费投诉举报信息,结合12315投诉举报数据分析,研判是否存在区域性、行业性的侵权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清查整顿;做好敏感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防止舆情发酵,及时妥善应对重大消费维权事件。
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落实经营主体责任。通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在全市创建一批“放心消费共建单位”“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有效推广首问责任、赔偿先付、线下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等高于法定要求的措施。到2021年底,全市放心消费共建单位数量达到1万家,放心消费承诺单位数量达到2000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数量有新突破。
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提升消费者安全感。针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反映较多的领域和行业,围绕消费欺诈、预付卡跑路、个人信息泄露等消费“痛点”问题,加强与各职能部门、业务口线沟通协作,协同开展消费侵权专项整治;针对消费投诉高发领域,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防范群体性消费维权事件和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3月5日,从广州市市场监管局于近日召开的全市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暨12315效能评价迎评工作会议上获悉,2020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受理消费投诉、举报、咨询76.14万件,同比增长75%。其中,受理消费投诉38万多件,同比增长43.96%;受理消费举报32.37万件,同比增加了1.6倍。
维权之难:新兴消费领域投诉集中爆发,消费维权亮点、热点、难点凸显
据介绍,去年以来,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着力加强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化解消费争议、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亮点凸显。同时,消费投诉热点、难点也呈现出新的特点。
主要亮点——抓好“涉疫”维权,助力“抗疫”有作为;聚焦消费维权难点,保护消费者权益显担当;发挥联席会议、社会团体作用,共建放心消费环境。
主要热点——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企业出现经营不善等诸多问题,导致消费纠纷大面积发生;预付性消费、网购纠纷、直播带货等新兴消费领域投诉集中爆发;交易安全问题突出,一方面是消费者信息容易泄露,信息安全得不到保护,一方面是预付性消费中个别经营者出现故意“卷款跑路”等问题,侵害了消费者资金安全。
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呈现出3个难点——法律法规不完善影响行业主管部门履职作用充分发挥,导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诉求得不到妥善处理;侵权案件处罚力度不够,处理消费投诉偏重于调解,导致侵权成本过低、维权成本过高;消费维权综合力不够,各级行业、社会团体等维权机构组织建设不完善,维权合力未全面形成。
此外,随着新领域新业态不断涌现,消费者维权保护意识和要求不断提高,消费纠纷投诉逐年增长,消费环境建设出现了3个“转变”趋势——由事后“干预”向事前预防转变,线下维权向线上线下维权转变,单一投诉举报向仲裁、法治等多途径维权转变。
破题之道:加强消费侵权案件查办督办,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如何突破消费维权难点,畅通维权渠道,及时化解消费纠纷,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就此,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形势下做好消保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需要我们在提升消费投诉调解成功率和满意率,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强化消费维权宣传教育等方面穷尽力量、展开手段,确保履职到位。”
据介绍,针对消费维权投诉举报内容趋向多元化,职业投诉举报迅猛增长,新兴消费领域监管维权难度加大,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提高,期望值和要求越来越高等新挑战不断,广州市市场监管系统牢牢把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主线,全力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的放心消费环境创建工作格局,力争做到多措并举、多点发力——
全面推进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形成维权合力。完善各级消委会组织,加强人、财、物保障,优化消协组织专业力量配置,依法充分发挥其协调监督全社会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作用;完善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沟通配合,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同时,健全市场监管部门消费维权工作体系,在市场监管职责范围内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
加强消费侵权案件的查办督办,增强查处威慑力。强化“诉转案”机制,严厉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发现经营者存在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违法、虚假广告宣传、合同欺诈等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属于市场监管职责范围的积极立案查办;投诉调解过程中,经营者不主动配合、不承担应有责任义务,构成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形成震慑效应。
构建多方维权和纠纷化解机制,提升维权效能。进一步优化行政调解制度,健全与人民法院、行业协会、人民调解组织之间的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提升消费投诉解决率和满意率;深入推进12315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消费维权服务站”的规范管理,强化行政指导和监督;加快ODR平台(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依托ODR平台在线调解矛盾纠纷,积极推动多行业、多领域的特邀调解制度。
着力加强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放大维权效果。加大消费宣传教育力度,广泛深入宣传推广消费环境建设工作,提升消费维权理念,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积极指导消费维权服务站、放心消费共建单位、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在重要节点、时段集中开展消费宣传和教育活动,进一步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以及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技能培训,培训、交流办案知识、经验,提升维权队伍素质和能力。
及时妥善处置消费舆情,防患重大维权事件。及时发现处置涉及市场监管职能的消费投诉举报信息,结合12315投诉举报数据分析,研判是否存在区域性、行业性的侵权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清查整顿;做好敏感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防止舆情发酵,及时妥善应对重大消费维权事件。
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落实经营主体责任。通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在全市创建一批“放心消费共建单位”“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有效推广首问责任、赔偿先付、线下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等高于法定要求的措施。到2021年底,全市放心消费共建单位数量达到1万家,放心消费承诺单位数量达到2000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数量有新突破。
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提升消费者安全感。针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反映较多的领域和行业,围绕消费欺诈、预付卡跑路、个人信息泄露等消费“痛点”问题,加强与各职能部门、业务口线沟通协作,协同开展消费侵权专项整治;针对消费投诉高发领域,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防范群体性消费维权事件和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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