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聚力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
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要求,广东省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坚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加强行业治理工作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佛山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36件,其中查办房地产租售领域案件19件、教育培训领域案件7件、装饰装修领域案件5件、小贷金融领域案件3件、其他领域案件2件以及涉案侵权信息18176条,已罚没入库18.9万元。
强化组织部署。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佛山市市场监管局陆续印发了《开展“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领域、行业和行为,督促各区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行动方案。根据前期核查获取的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实际情况,该局将查处范围集中在小贷金融、地产中介等领域,重点查处违法使用个人信息、违法泄露他人个人信息和未经同意发送商业信息的违法行为。该局还将查办的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案件纳入年终执法考评加分项目,定期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强化排查引导。佛山市市场监管局提升联动效应,搜集排查出拨打骚扰电话线索31条交办给各区局,筛查了全市12345热线电话和消委会两年内对三大电信运营商的投诉举报信息13543条,并约谈了当地移动、联通和电信运营商,要求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开展自查自纠并积极配合市场监管执法工作。该局在禅城区、南海区召开线索研判会,组织市区镇三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动执法,让基层执法人员及时掌握此类案件的查办重点和技巧。
强化横向沟通。专项整治牵头部门所在的机关第四党支部与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第六大队党支部结成了主题教育共建支部。以此为纽带,佛山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市反诈骗中心)建立了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双方在案前情报信息互通共享、案中联合执法取证协助、案后行刑衔接合作宣传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
强化宣传引导。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兴媒体进行普法宣传,结合日常监管业务开展宣传活动50次、行政约谈8次、派发宣传单1万多份,向经营户发送宣传公益短信80多万条。同时对外公布举报热线,鼓励群众举报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
强化约谈指导。以专项整治为契机,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分别约谈了提供第三方外呼设备及服务的企业、使用第三方外呼设备的大型房地产销售商等终端用户企业,以及市房地产协会、市小额贷行业协会的代表,向其重点解读了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周亮)
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要求,广东省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坚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加强行业治理工作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佛山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36件,其中查办房地产租售领域案件19件、教育培训领域案件7件、装饰装修领域案件5件、小贷金融领域案件3件、其他领域案件2件以及涉案侵权信息18176条,已罚没入库18.9万元。
强化组织部署。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佛山市市场监管局陆续印发了《开展“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领域、行业和行为,督促各区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行动方案。根据前期核查获取的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实际情况,该局将查处范围集中在小贷金融、地产中介等领域,重点查处违法使用个人信息、违法泄露他人个人信息和未经同意发送商业信息的违法行为。该局还将查办的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案件纳入年终执法考评加分项目,定期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强化排查引导。佛山市市场监管局提升联动效应,搜集排查出拨打骚扰电话线索31条交办给各区局,筛查了全市12345热线电话和消委会两年内对三大电信运营商的投诉举报信息13543条,并约谈了当地移动、联通和电信运营商,要求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开展自查自纠并积极配合市场监管执法工作。该局在禅城区、南海区召开线索研判会,组织市区镇三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动执法,让基层执法人员及时掌握此类案件的查办重点和技巧。
强化横向沟通。专项整治牵头部门所在的机关第四党支部与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第六大队党支部结成了主题教育共建支部。以此为纽带,佛山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市反诈骗中心)建立了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双方在案前情报信息互通共享、案中联合执法取证协助、案后行刑衔接合作宣传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
强化宣传引导。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兴媒体进行普法宣传,结合日常监管业务开展宣传活动50次、行政约谈8次、派发宣传单1万多份,向经营户发送宣传公益短信80多万条。同时对外公布举报热线,鼓励群众举报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
强化约谈指导。以专项整治为契机,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分别约谈了提供第三方外呼设备及服务的企业、使用第三方外呼设备的大型房地产销售商等终端用户企业,以及市房地产协会、市小额贷行业协会的代表,向其重点解读了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周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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