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5年第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5年第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近期,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食用农产品共376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68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怀远县浩阳生活超市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安徽华运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恒大店销售的小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蚌埠百润万嘉商贸有限公司淮光嘉苑分公司销售的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安徽华运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文化广场店销售的原味葵花瓜子,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怀远县乐一惠生活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八角,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蚌埠市禹会区家美佳食品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蚌埠市禹会区盛威百货超市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蚌埠市蚌山区鲜食尚日用百货超市销售的八角,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0日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5年第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近期,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食用农产品共376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68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怀远县浩阳生活超市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安徽华运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恒大店销售的小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蚌埠百润万嘉商贸有限公司淮光嘉苑分公司销售的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安徽华运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文化广场店销售的原味葵花瓜子,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怀远县乐一惠生活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八角,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蚌埠市禹会区家美佳食品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蚌埠市禹会区盛威百货超市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蚌埠市蚌山区鲜食尚日用百货超市销售的八角,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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