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5年新疆昌吉州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关于公布2025年昌吉州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2025年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期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饮料、肉制品、罐头、调味品、糕点、粮食加工品、糖果制品、酒类、淀粉及淀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速冻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5大类食品75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71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其中,餐饮食品、水果制品、饮料、肉制品、罐头、调味品、糕点、粮食加工品、糖果制品、酒类、淀粉及淀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速冻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全部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相关县(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5日
关于公布2025年昌吉州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2025年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期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饮料、肉制品、罐头、调味品、糕点、粮食加工品、糖果制品、酒类、淀粉及淀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速冻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5大类食品75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71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其中,餐饮食品、水果制品、饮料、肉制品、罐头、调味品、糕点、粮食加工品、糖果制品、酒类、淀粉及淀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速冻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全部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相关县(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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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34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