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2025年第7号
2025年03月21日 08:26 信息来源: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等有关规定,平邑县三屹凯药业有限公司等14家药品批发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重新审查发证,现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7日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等有关规定,平邑县三屹凯药业有限公司等14家药品批发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重新审查发证,现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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