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检出我市6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牡丹江市西安区小双生鲜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检验,牡丹江市西安区小双生鲜超市销售的姜(购进日期2024-04-28)不合格,不合格检验项目为噻虫胺。
经营者信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爱民街445号绿洲春城小区门市。
(二)风险控制措施
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牡丹江市西安区小双生鲜超市销售的4公斤不合格姜,食品经营者已组织召回。
(三)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情况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5日对牡丹江市西安区小双生鲜超市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免予处罚,同时将涉案的产品线索移送给山东省昌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牡市监处字〔2024〕306号)
二、牡丹江市东安区大众家园生鲜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检验,牡丹江市东安区大众家园生鲜超市销售的干鲜辣椒(购进日期2024-04-19)不合格,不合格检验项目为噻虫胺。
经营者信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沿江街东六条路295号。
(二)风险控制措施
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牡丹江市东安区大众家园生鲜超市销售的40公斤不合格干鲜辣椒,食品经营者已组织召回。
(三)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情况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5日对牡丹江市东安区大众家园生鲜超市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免予处罚,同时将涉案的产品线索移送给宁安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牡市监处字〔2024〕279号)
三、牡丹江傲矫龙生活广场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检验,牡丹江傲矫龙生活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柳根鱼(购进日期2024-04-22)不合格,不合格检验项目为恩诺沙星。
经营者信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东地明街南北安街西奥特莱斯地下商城。
(二)风险控制措施
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牡丹江傲矫龙生活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7.27公斤不合格柳根鱼,食品经营者已组织召回。
(四)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情况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5日对牡丹江傲矫龙生活广场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给予当事人下列行政处罚:1.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柳根鱼1.232kg;2.免予其他行政处罚,同时将涉案的产品线索移送给沈阳市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牡市监处字〔2024〕263号)
四、牡丹江龙江好日子如画商贸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检验,牡丹江龙江好日子如画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老姜(购进日期2024-04-27)不合格,不合格检验项目为噻虫胺。
经营者信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镇江路江山如画小区1号楼1号门市。
(二)风险控制措施
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牡丹江龙江好日子如画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45公斤不合格老姜,食品经营者已组织召回。
(三)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情况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5日对牡丹江龙江好日子如画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免予处罚,同时将涉案的产品线索移送给山东省栖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牡市监处字〔2024〕262号)
五、牡丹江市阳明区惠得鲜生鲜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检验,牡丹江市阳明区惠得鲜生鲜超市销售的尖椒(购进日期2024-04-28)不合格,不合格检验项目为噻虫胺。
经营者信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信大1号楼106门市。
(二)风险控制措施
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牡丹江市阳明区惠得鲜生鲜超市销售的20公斤不合格尖椒,食品经营者已组织召回。
(三)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情况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5日对牡丹江市阳明区惠得鲜生鲜超市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免予处罚,同时将涉案的产品线索移送给青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牡市监处字〔2024〕307号)
六、牡丹江市阳明区惠得鲜生鲜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检验,牡丹江市阳明区惠得鲜生鲜超市销售的干鲜椒(购进日期2024-04-28)不合格,不合格检验项目为噻虫胺。
经营者信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信大1号楼106门市。
(二)风险控制措施
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牡丹江市阳明区惠得鲜生鲜超市销售的4.5公斤不合格干鲜椒,食品经营者已组织召回。
(三)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情况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5日对牡丹江市阳明区惠得鲜生鲜超市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免予处罚,同时将涉案的产品线索移送给青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牡市监处字〔2024〕307号)
附件: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5日
附件
6批次不合格食品信息
在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检出我市6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牡丹江市西安区小双生鲜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检验,牡丹江市西安区小双生鲜超市销售的姜(购进日期2024-04-28)不合格,不合格检验项目为噻虫胺。
经营者信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爱民街445号绿洲春城小区门市。
(二)风险控制措施
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牡丹江市西安区小双生鲜超市销售的4公斤不合格姜,食品经营者已组织召回。
(三)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情况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5日对牡丹江市西安区小双生鲜超市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免予处罚,同时将涉案的产品线索移送给山东省昌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牡市监处字〔2024〕306号)
二、牡丹江市东安区大众家园生鲜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检验,牡丹江市东安区大众家园生鲜超市销售的干鲜辣椒(购进日期2024-04-19)不合格,不合格检验项目为噻虫胺。
经营者信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沿江街东六条路295号。
(二)风险控制措施
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牡丹江市东安区大众家园生鲜超市销售的40公斤不合格干鲜辣椒,食品经营者已组织召回。
(三)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情况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5日对牡丹江市东安区大众家园生鲜超市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免予处罚,同时将涉案的产品线索移送给宁安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牡市监处字〔2024〕279号)
三、牡丹江傲矫龙生活广场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检验,牡丹江傲矫龙生活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柳根鱼(购进日期2024-04-22)不合格,不合格检验项目为恩诺沙星。
经营者信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东地明街南北安街西奥特莱斯地下商城。
(二)风险控制措施
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牡丹江傲矫龙生活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7.27公斤不合格柳根鱼,食品经营者已组织召回。
(四)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情况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5日对牡丹江傲矫龙生活广场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给予当事人下列行政处罚:1.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柳根鱼1.232kg;2.免予其他行政处罚,同时将涉案的产品线索移送给沈阳市新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牡市监处字〔2024〕263号)
四、牡丹江龙江好日子如画商贸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检验,牡丹江龙江好日子如画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老姜(购进日期2024-04-27)不合格,不合格检验项目为噻虫胺。
经营者信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镇江路江山如画小区1号楼1号门市。
(二)风险控制措施
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牡丹江龙江好日子如画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45公斤不合格老姜,食品经营者已组织召回。
(三)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情况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5日对牡丹江龙江好日子如画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免予处罚,同时将涉案的产品线索移送给山东省栖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牡市监处字〔2024〕262号)
五、牡丹江市阳明区惠得鲜生鲜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检验,牡丹江市阳明区惠得鲜生鲜超市销售的尖椒(购进日期2024-04-28)不合格,不合格检验项目为噻虫胺。
经营者信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信大1号楼106门市。
(二)风险控制措施
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牡丹江市阳明区惠得鲜生鲜超市销售的20公斤不合格尖椒,食品经营者已组织召回。
(三)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情况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5日对牡丹江市阳明区惠得鲜生鲜超市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免予处罚,同时将涉案的产品线索移送给青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牡市监处字〔2024〕307号)
六、牡丹江市阳明区惠得鲜生鲜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检验,牡丹江市阳明区惠得鲜生鲜超市销售的干鲜椒(购进日期2024-04-28)不合格,不合格检验项目为噻虫胺。
经营者信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信大1号楼106门市。
(二)风险控制措施
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牡丹江市阳明区惠得鲜生鲜超市销售的4.5公斤不合格干鲜椒,食品经营者已组织召回。
(三)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情况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5日对牡丹江市阳明区惠得鲜生鲜超市进行立案调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免予处罚,同时将涉案的产品线索移送给青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牡市监处字〔2024〕307号)
附件: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5日
附件
6批次不合格食品信息
- 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5年第12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2025-04-18)
-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5期)(2025-04-18)
- 2025年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发布(第三期)(2025-04-18)
-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04-18)
- 石家庄市井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期)(2025-04-1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34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