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节日热销食品“你点我检”专项抽检信息通告(第5期)
为保障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福建省市场监管局通过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民意征集系统开展调查问卷,选取了消费者关注度高、节日消费量大、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及消费场所开展专项抽检。现将“你点我检”专项抽检结果予以通告。
此次“你点我检”专项任务共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乳制品、饼干、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2个大类食品400批次,检出合格样品392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其中有3批次不合格样品处于异议程序中),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尤溪县三车大家福便利店销售的国产香蕉(购进日期为2024年12月24日),吡虫啉、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上杭县涵哥果庄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为2024年12月26日),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建瓯市郭联广鲜肉店销售的牛肉(生产日期为2024年12月26日),克伦特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尤溪新同心食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为2024年12月26日),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上杭县牛牛水果店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为2024年12月25日),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专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4日
为保障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福建省市场监管局通过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民意征集系统开展调查问卷,选取了消费者关注度高、节日消费量大、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及消费场所开展专项抽检。现将“你点我检”专项抽检结果予以通告。
此次“你点我检”专项任务共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乳制品、饼干、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2个大类食品400批次,检出合格样品392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其中有3批次不合格样品处于异议程序中),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尤溪县三车大家福便利店销售的国产香蕉(购进日期为2024年12月24日),吡虫啉、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上杭县涵哥果庄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为2024年12月26日),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建瓯市郭联广鲜肉店销售的牛肉(生产日期为2024年12月26日),克伦特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尤溪新同心食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为2024年12月26日),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上杭县牛牛水果店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为2024年12月25日),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专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4日
- 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5年第12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2025-04-18)
-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5期)(2025-04-18)
- 2025年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发布(第三期)(2025-04-18)
-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04-18)
- 石家庄市井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期)(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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