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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5年02月18日 10:11    信息来源: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重庆市江津区7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市冠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爽牛肉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4年12月2日,本局依法向重庆市冠怡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生产的上述同批次香辣爽牛肉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香辣爽牛肉共计1202袋,抽样90袋,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因该批次产品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对生产员工的培训,并对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做好彻底的消毒杀菌工作。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二、重庆市谨华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虎皮鸡翅尖(香辣味)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4年12月2日,本局依法向重庆市谨华鑫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生产的上述同批次虎皮鸡翅尖(香辣味)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虎皮鸡翅尖(香辣味)共计88袋,抽样16袋,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因该批次产品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严格控制关键控制点的参数,确保杀菌温度和时间符合工艺要求。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重庆市渝记椒派食品有限公司 生产的盐焗花生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4年11月22日,本局依法向重庆市渝记椒派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生产的上述同批次盐焗花生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盐焗花生共计25kg,抽样2.5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因该批次产品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完善主体责任落实,做好出厂检验。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四、江津区凤新副食超市经营的洗姜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4年12月5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凤新副食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洗姜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洗姜共计6.5 kg,本局抽样3.171 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但由于未建立销售记录,联系不到买家,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索证索票,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五、江津区壹佳彗购副食超市经营的老姜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12月25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壹佳彗购副食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老姜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老姜共计10 kg,本局抽样3.176 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但由于未建立销售记录,联系不到买家,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索证索票,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六、江津区恒佰时代食品超市经营的青美人椒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4年11月22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恒佰时代食品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购进日期为2024年10月23日的同批次青美人椒已经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青美人椒10kg,本局抽样3.308kg,其余部分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因该批次产品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台账,落实主体责任,查验货品检测报告,完善销售记录,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商户的日常监管力度。

七、江津区鲜品生生鲜食品超市经营的火头葱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4年11月22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鲜品生生鲜食品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购进日期为2024年10月20日的同批次火头葱已经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火头葱15kg,本局抽样3.13kg,其余部分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因该批次产品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台账,落实主体责任,查验货品检测报告,完善销售记录,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商户的日常监管力度。

八、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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