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三十期)
烟台市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三十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烟台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市级监督抽检104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3大类食品7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其他污染物等问题,详情见附件。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龙口市东江孙老四水产品店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芝罘区德衣顺果蔬批发行(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福山区清洋玉超压面店销售的饺子皮(自制),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龙口市海景花园酒店销售的娃娃菜拌蜇皮,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海阳才高置业有限公司丽达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为安徽益贺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菊花决明子枸杞茶,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其他污染物问题
(一)海阳市易春快餐店使用的自消毒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烟台百纳瑞汀天越湾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消费风险提示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0日
烟台市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三十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烟台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市级监督抽检104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3大类食品7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其他污染物等问题,详情见附件。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龙口市东江孙老四水产品店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芝罘区德衣顺果蔬批发行(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福山区清洋玉超压面店销售的饺子皮(自制),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龙口市海景花园酒店销售的娃娃菜拌蜇皮,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海阳才高置业有限公司丽达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为安徽益贺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菊花决明子枸杞茶,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其他污染物问题
(一)海阳市易春快餐店使用的自消毒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烟台百纳瑞汀天越湾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消费风险提示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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