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9期)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9期)
近期,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酒类、蔬菜制品、糕点、饮料、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速冻食品、食糖、方便食品、饼干、蜂产品、罐头、糖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餐饮食品、冷冻饮品、特殊膳食食品等29类食品59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584批次、不合格14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不达标、污染物超标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污染物超标
(一)长桥农贸市场吴国员销售的梅干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德清武康街道小陈冷冻产品经营部销售的咸鱼,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三)南浔旧馆克华干货摊销售的梅干菜(干),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南浔益去副食店销售的干黑色梅干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南浔旧馆克华干货摊销售的梅干菜(湿),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湖州市南浔年丰农贸市场庄建丽销售的梅干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
吴兴朱末林副食品店销售的广式腊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一)湖州织里王子龙干货店销售的腌泡姜片,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南浔精致永惠生鲜超市销售的散装红块糖,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德清县新杭汇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老冰糖,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四)湖州康山街道王清涛调味品经营部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五)湖州仁皇山街道林丽清食品商行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六)湖州仁皇山街道百佳厨食品商行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七)湖州仁皇山街道豫隆食品商行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德清县、吴兴区、南浔区、南太湖新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4日
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9期)
近期,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酒类、蔬菜制品、糕点、饮料、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速冻食品、食糖、方便食品、饼干、蜂产品、罐头、糖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餐饮食品、冷冻饮品、特殊膳食食品等29类食品59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584批次、不合格14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不达标、污染物超标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污染物超标
(一)长桥农贸市场吴国员销售的梅干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德清武康街道小陈冷冻产品经营部销售的咸鱼,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三)南浔旧馆克华干货摊销售的梅干菜(干),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南浔益去副食店销售的干黑色梅干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南浔旧馆克华干货摊销售的梅干菜(湿),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湖州市南浔年丰农贸市场庄建丽销售的梅干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
吴兴朱末林副食品店销售的广式腊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一)湖州织里王子龙干货店销售的腌泡姜片,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南浔精致永惠生鲜超市销售的散装红块糖,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德清县新杭汇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老冰糖,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四)湖州康山街道王清涛调味品经营部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五)湖州仁皇山街道林丽清食品商行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六)湖州仁皇山街道百佳厨食品商行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七)湖州仁皇山街道豫隆食品商行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德清县、吴兴区、南浔区、南太湖新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4日
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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