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公告(2024年第3期)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公告(2024年第3期)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及安徽省药品质量监督抽验计划要求,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本行政区域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抽查检验发现的不符合规定药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查检验不符合规定药品
(一)经铜陵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标示为亳州普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净山楂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水分。
(二)经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标示为通化金恺威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西黄丸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微生物限度。
以上抽检不符合规定药品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三、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规规定,对相关企业和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特此公告。
附件: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8日
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公告(2024年第3期)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及安徽省药品质量监督抽验计划要求,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本行政区域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抽查检验发现的不符合规定药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查检验不符合规定药品
(一)经铜陵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标示为亳州普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净山楂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水分。
(二)经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标示为通化金恺威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西黄丸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微生物限度。
以上抽检不符合规定药品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三、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规规定,对相关企业和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特此公告。
附件: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8日
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 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5年第12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2025-04-18)
-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5期)(2025-04-18)
- 2025年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发布(第三期)(2025-04-18)
-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04-18)
- 石家庄市井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期)(2025-04-1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34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