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同市通报2024年轻工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日用及纺织品、电工及材料、机械及安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近日,山西省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2024年轻工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日用及纺织品、电工及材料、机械及安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轻工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日用及纺织品、电工及材料、机械及安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不断加强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按照《2024年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2024年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等文件精神要求,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安排,市局轻工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日用及纺织品、电工及材料、机械及安防5大类34种产品开展了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任务由大同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承担。共抽查了329家企业的482批次产品。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14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3%。
二、监督抽查结果分析
(一)定配眼镜、眼镜镜片。共抽查了全市100余家眼镜店的110批次产品,其中定配眼镜50批次,眼镜镜片60批次。经检验,眼镜镜片全部合格。定配眼镜抽样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0%。本次监督抽查中,配装眼镜的不合格项目为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轴位方向偏差、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
1.球镜顶焦度偏差不合格
球镜顶焦度和柱镜顶焦度反映镜片基本光度特性,也是其矫正视力的功能指标。顶焦度偏差较大相当于加大或减少了患者的屈光度,造成所配眼镜的顶焦度和患者所需屈光度不符合,使患者眼睛长期处于欠矫或者过矫状态,易产生视疲劳。
本次抽查中球镜顶焦度偏差出现5批次不合格。一方面是有些镜片出厂时,度数不准确。另一方面,眼镜店在加工过程中,将左右眼镜片装反。
2、柱镜轴位方向不合格。
柱镜轴位方向是指矫正散光的柱镜方向,应与验光单中散光预定方向一致,主要是针对矫正散光的眼镜。当镜片安装轴位与处方轴位(即人眼需要的视轴)严重不符时,视物会出现重影、变形等,眼睛特别容易干涩疲劳。
本次抽查柱镜轴位方向出现3批次不合格,造成上述装配类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验配店的定配人员在加工过程中,将左右眼镜片装反。
3、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
光学中心水平距离是衡量定配眼镜产品光学中心加工位置是否正确的一个指标,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过大,将会导致消费者佩戴眼镜时人眼的瞳孔位置无法准确对准镜片光学中心,镜片光学中心偏移,从而使人眼视物时外界物像移位。长期佩戴此类眼镜,会出现眼肌失去平衡,导致头晕恶心、视觉疲劳、眼球发胀,严重者将造成视力进一步下降、斜视和弱视等后果。
本次抽查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出现1批次不合格,造成上述装配类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验配店的定配人员专业素质不高,专业水平和操作能力偏低。
(二)老视成镜。共抽查了全市40家眼镜店的40批次老视成镜产品。经检验,1家眼镜店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老视成镜产品抽样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5%。
光学中心垂直互差不合格。光学中心垂直互差是指左右镜片中心在垂直方向上的距离。一般情况下,该距离越小越好,在不考虑加工精度的前提下,该距离应为0。主要原因是销售企业质量意识淡薄,管理混乱,对供货商的产品查验不严格,未能真正把好质量关。
(三)商品煤。共抽查了全市30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经检验,商品煤的抽样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3.3%。
挥发分不合格。挥发分是煤中的有机物和一部分矿物加热分解的产物,它不是煤中固有的物质,而是在特定温度下的煤热分解产物,与煤的变质程度有很大的关系,随煤化程度的增加,挥发分降低。挥发分是决定煤利用的重要指标,挥发分偏高,主要原因是煤炭成煤形成年代较短,碳酸盐矿物质如碳酸钙、碳酸镁和碳酸亚铁等含量较高。本次监督抽查中挥发分出现1批次不合格。
(四)液压油。共抽查了全市3家销售企业的3批次产品。经检验,3家企业的3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五)发动机润滑油。共抽查了全市20余家销售企业的30批次产品。经检验,20余家企业的30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六)床上用品、毛巾。共抽查了50批次产品。经检验,0批次不合格,产品抽样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0%。本次抽查服务性公共纺织品合格率高的原因是,经过近年来连续抽检整改,大同市销售行业相对规范,应继续保持并提高。
(七)电线电缆。共抽查了25批次产品。经检验,1批次产品不合格,电线电缆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4%。本次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为导体电阻。导体电阻(20℃):电缆电线导体电阻主要是考核电线电缆的导体材料以及截面是否符合的重要指标。当导体电阻超标时,就增大了电流在线路上通过时的损耗,加剧了电线电缆的发热。导体电阻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将占原材料成本80%的铜材缩水,要么降低导体的截面积,要么使用含杂质过高的再生铜,这样致使电线电缆的导体电阻严重超标,在使用过程中除易引发火灾,还会加速包覆在电线外的绝缘层的老化。
(八)建筑用钢筋。共抽查了大同市经销企业的10批次产品。经检验,建筑用钢筋产品抽样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0%。合格率较高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一是近年来产能过剩,建材行业不景气,一些产能落后的小型钢材企业无法应对市场冲击,倒闭破产,存活企业多为资金雄厚、产品质量相对较好、市场份额占比较大的企业。二是自2016年以来国家开始大力取缔、打击地条钢企业,小钢厂及落后产能企业无法适应市场需求及无法满足政策要求已经逐步退出市场。政府大力度的宣传、整治钢铁企业也使钢铁企业更加重视产品质量。
(九)绝热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聚氯乙烯双壁波纹管材。共抽查了5批次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和10批次聚氯乙烯双壁波纹管材产品。经检验,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0%。本次监督抽查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一方面本次监督抽查批量较小,所检项目不是全项检验,另一方面生产企业在落后产能不断淘汰的背景下在去差存强,在不断提升生产水平,最后还得益于大同市各地区行政机关的不断监管和努力。
(十)锚杆、托辊、菱形金属网。共抽查了9批次锚杆、托辊、菱形金属网。经检验,0批次校服产品不合格,产品抽样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0%。作为产品生产企业,要切实增强质量意识,不断更新技术,从源头上抓起,把产品的质量放在第一位,严把原料进货关。同时,还要加强管理水平,提高人员素质,加强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严把质量关,完善检测手段,加强出厂检验,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争创自己的品牌产品,使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十一)棉针织内衣、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服装、睡衣家居服。共抽查了75批次产品。经检验,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抽样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0%。本次监督抽查棉针织内衣、婴幼儿及儿童服装、纺织服装所抽样品均为正规商场购置,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
(十二)民用散(型)煤、固体生物质燃料。共抽查了33批次产品,其中民用散煤29批次,民用型煤1批次,固体生物质燃料3批次。经检验,1家企业经销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抽样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3%。不合格煤炭的质量问题是挥发分。煤的挥发分,即煤在一定温度下隔绝空气加热,溢出物质(气体或液体)中减掉水分后的含量,因为挥发分不是煤中固有的,而是在特定温度下热解的产物,所以确切地说应称为挥发分产率。煤的挥发分反映了煤的变质程度,挥发分由大到小,煤的变质程度由小到大,挥发分过高会因无法燃尽而造成化学不完全燃烧损失增加,降低热效率。
(十三)涂料、腻子。共抽查了大同市企业的20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建筑室内用腻子、建筑外墙用腻子产品抽样不合格发现率为0%。
(十四)卫生纸、纸巾纸。共抽查了15批卫生纸产品、15批次纸巾纸产品。经检验,3批次卫生纸产品不合格,3批次纸巾纸产品不合格,产品抽样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0%。本次抽查共有4批次样品的产品销售标志、标示项目不合格。产品标志能比较全面地反映出产品生产、销售的相关信息,是消费者了解产品质量信息的重要途径。生产厂家对标准的不熟悉,导致了产品标志内容不全面,标注信息不规范,如企业产品为回用浆卫生纸,但是在产品销售标志上未标注回用浆(纤维);2批次产品的尺寸或长度不合格,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偷工减料。
(十五)新型墙体材料、普通烧结砖。共抽查了10批次产品。经检验新型墙体材料、普通烧结砖产品抽样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0%。企业应按设计制定的配比严格控制生产,在新型墙体材料原材料配制过程中准确计量各种材料的加量,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蒸压养护,保证养护时间和温度条件符合要求,确保新型墙体材料的质量。同时注重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工艺的革新,学习新的生产工艺,确保新型墙体材料的内在质量有较大提升,从而在市场上更具争力。
(十六)学生校服。共抽查了10批次学生校服产品。经检验,0批次校服产品不合格,产品抽样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0%。本次监督抽查学生校服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一方面本次监督抽查批量较小,所检项目不是全项检验,另一方面学生校服生产企业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也在不断提升自身工艺及生产水平,最后还得益于大同市各地区行政机关的不断监管和努力。
以上不合格产品涉及大同市金满园纸品有限公司、北京昆仑汇通线缆有限公司、河北姬发造纸有限公司等标明的生产企业。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完善随机抽查的制度机制。在推进“双随机”抽查机制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抽查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倡导组织多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探索联合抽查新模式,不断完善企业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二)调整抽查产品目录和范围。对不同质量和信誉度的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对抽查频次进行区别管理,在避免各级重复抽查的基础上,注重被抽查产品与企业的覆盖面和代表性,使其与企业和个人信誉度挂钩,同时增加流通领域(电商平台)的抽查批次和范围,弥补生产领域以抽样来反映产品质量的局限性,真正达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目的和效果。
(三)加强对企业的培训和约束。督促企业强化学习产品标准,避免因对产品标准不熟悉而造成的产品标识、实物质量不合格等现象的发生。督促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自己的检验室,对产品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
(四)不断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和后处理工作。应加大对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的处理和整改力度,并依法追溯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法律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督促不合格产品销售者做好整改工作,严把质量进货关,及时组织复查,对严重不合格产品经销企业要开展约谈,共同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对产品不合格的企业要增加监督检查的频次。还应逐步完善市场准入和监管的长效机制,包括建立和完善诚信体系。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4日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轻工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日用及纺织品、电工及材料、机械及安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pdf
近日,山西省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2024年轻工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日用及纺织品、电工及材料、机械及安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轻工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日用及纺织品、电工及材料、机械及安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不断加强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按照《2024年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2024年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等文件精神要求,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安排,市局轻工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日用及纺织品、电工及材料、机械及安防5大类34种产品开展了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任务由大同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承担。共抽查了329家企业的482批次产品。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14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3%。
二、监督抽查结果分析
(一)定配眼镜、眼镜镜片。共抽查了全市100余家眼镜店的110批次产品,其中定配眼镜50批次,眼镜镜片60批次。经检验,眼镜镜片全部合格。定配眼镜抽样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0%。本次监督抽查中,配装眼镜的不合格项目为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轴位方向偏差、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
1.球镜顶焦度偏差不合格
球镜顶焦度和柱镜顶焦度反映镜片基本光度特性,也是其矫正视力的功能指标。顶焦度偏差较大相当于加大或减少了患者的屈光度,造成所配眼镜的顶焦度和患者所需屈光度不符合,使患者眼睛长期处于欠矫或者过矫状态,易产生视疲劳。
本次抽查中球镜顶焦度偏差出现5批次不合格。一方面是有些镜片出厂时,度数不准确。另一方面,眼镜店在加工过程中,将左右眼镜片装反。
2、柱镜轴位方向不合格。
柱镜轴位方向是指矫正散光的柱镜方向,应与验光单中散光预定方向一致,主要是针对矫正散光的眼镜。当镜片安装轴位与处方轴位(即人眼需要的视轴)严重不符时,视物会出现重影、变形等,眼睛特别容易干涩疲劳。
本次抽查柱镜轴位方向出现3批次不合格,造成上述装配类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验配店的定配人员在加工过程中,将左右眼镜片装反。
3、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
光学中心水平距离是衡量定配眼镜产品光学中心加工位置是否正确的一个指标,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过大,将会导致消费者佩戴眼镜时人眼的瞳孔位置无法准确对准镜片光学中心,镜片光学中心偏移,从而使人眼视物时外界物像移位。长期佩戴此类眼镜,会出现眼肌失去平衡,导致头晕恶心、视觉疲劳、眼球发胀,严重者将造成视力进一步下降、斜视和弱视等后果。
本次抽查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出现1批次不合格,造成上述装配类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验配店的定配人员专业素质不高,专业水平和操作能力偏低。
(二)老视成镜。共抽查了全市40家眼镜店的40批次老视成镜产品。经检验,1家眼镜店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老视成镜产品抽样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5%。
光学中心垂直互差不合格。光学中心垂直互差是指左右镜片中心在垂直方向上的距离。一般情况下,该距离越小越好,在不考虑加工精度的前提下,该距离应为0。主要原因是销售企业质量意识淡薄,管理混乱,对供货商的产品查验不严格,未能真正把好质量关。
(三)商品煤。共抽查了全市30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经检验,商品煤的抽样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3.3%。
挥发分不合格。挥发分是煤中的有机物和一部分矿物加热分解的产物,它不是煤中固有的物质,而是在特定温度下的煤热分解产物,与煤的变质程度有很大的关系,随煤化程度的增加,挥发分降低。挥发分是决定煤利用的重要指标,挥发分偏高,主要原因是煤炭成煤形成年代较短,碳酸盐矿物质如碳酸钙、碳酸镁和碳酸亚铁等含量较高。本次监督抽查中挥发分出现1批次不合格。
(四)液压油。共抽查了全市3家销售企业的3批次产品。经检验,3家企业的3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五)发动机润滑油。共抽查了全市20余家销售企业的30批次产品。经检验,20余家企业的30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六)床上用品、毛巾。共抽查了50批次产品。经检验,0批次不合格,产品抽样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0%。本次抽查服务性公共纺织品合格率高的原因是,经过近年来连续抽检整改,大同市销售行业相对规范,应继续保持并提高。
(七)电线电缆。共抽查了25批次产品。经检验,1批次产品不合格,电线电缆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4%。本次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为导体电阻。导体电阻(20℃):电缆电线导体电阻主要是考核电线电缆的导体材料以及截面是否符合的重要指标。当导体电阻超标时,就增大了电流在线路上通过时的损耗,加剧了电线电缆的发热。导体电阻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将占原材料成本80%的铜材缩水,要么降低导体的截面积,要么使用含杂质过高的再生铜,这样致使电线电缆的导体电阻严重超标,在使用过程中除易引发火灾,还会加速包覆在电线外的绝缘层的老化。
(八)建筑用钢筋。共抽查了大同市经销企业的10批次产品。经检验,建筑用钢筋产品抽样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0%。合格率较高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一是近年来产能过剩,建材行业不景气,一些产能落后的小型钢材企业无法应对市场冲击,倒闭破产,存活企业多为资金雄厚、产品质量相对较好、市场份额占比较大的企业。二是自2016年以来国家开始大力取缔、打击地条钢企业,小钢厂及落后产能企业无法适应市场需求及无法满足政策要求已经逐步退出市场。政府大力度的宣传、整治钢铁企业也使钢铁企业更加重视产品质量。
(九)绝热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聚氯乙烯双壁波纹管材。共抽查了5批次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和10批次聚氯乙烯双壁波纹管材产品。经检验,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0%。本次监督抽查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一方面本次监督抽查批量较小,所检项目不是全项检验,另一方面生产企业在落后产能不断淘汰的背景下在去差存强,在不断提升生产水平,最后还得益于大同市各地区行政机关的不断监管和努力。
(十)锚杆、托辊、菱形金属网。共抽查了9批次锚杆、托辊、菱形金属网。经检验,0批次校服产品不合格,产品抽样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0%。作为产品生产企业,要切实增强质量意识,不断更新技术,从源头上抓起,把产品的质量放在第一位,严把原料进货关。同时,还要加强管理水平,提高人员素质,加强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严把质量关,完善检测手段,加强出厂检验,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争创自己的品牌产品,使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十一)棉针织内衣、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服装、睡衣家居服。共抽查了75批次产品。经检验,0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抽样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0%。本次监督抽查棉针织内衣、婴幼儿及儿童服装、纺织服装所抽样品均为正规商场购置,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
(十二)民用散(型)煤、固体生物质燃料。共抽查了33批次产品,其中民用散煤29批次,民用型煤1批次,固体生物质燃料3批次。经检验,1家企业经销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抽样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3%。不合格煤炭的质量问题是挥发分。煤的挥发分,即煤在一定温度下隔绝空气加热,溢出物质(气体或液体)中减掉水分后的含量,因为挥发分不是煤中固有的,而是在特定温度下热解的产物,所以确切地说应称为挥发分产率。煤的挥发分反映了煤的变质程度,挥发分由大到小,煤的变质程度由小到大,挥发分过高会因无法燃尽而造成化学不完全燃烧损失增加,降低热效率。
(十三)涂料、腻子。共抽查了大同市企业的20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建筑室内用腻子、建筑外墙用腻子产品抽样不合格发现率为0%。
(十四)卫生纸、纸巾纸。共抽查了15批卫生纸产品、15批次纸巾纸产品。经检验,3批次卫生纸产品不合格,3批次纸巾纸产品不合格,产品抽样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0%。本次抽查共有4批次样品的产品销售标志、标示项目不合格。产品标志能比较全面地反映出产品生产、销售的相关信息,是消费者了解产品质量信息的重要途径。生产厂家对标准的不熟悉,导致了产品标志内容不全面,标注信息不规范,如企业产品为回用浆卫生纸,但是在产品销售标志上未标注回用浆(纤维);2批次产品的尺寸或长度不合格,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偷工减料。
(十五)新型墙体材料、普通烧结砖。共抽查了10批次产品。经检验新型墙体材料、普通烧结砖产品抽样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0%。企业应按设计制定的配比严格控制生产,在新型墙体材料原材料配制过程中准确计量各种材料的加量,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蒸压养护,保证养护时间和温度条件符合要求,确保新型墙体材料的质量。同时注重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工艺的革新,学习新的生产工艺,确保新型墙体材料的内在质量有较大提升,从而在市场上更具争力。
(十六)学生校服。共抽查了10批次学生校服产品。经检验,0批次校服产品不合格,产品抽样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0%。本次监督抽查学生校服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一方面本次监督抽查批量较小,所检项目不是全项检验,另一方面学生校服生产企业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也在不断提升自身工艺及生产水平,最后还得益于大同市各地区行政机关的不断监管和努力。
以上不合格产品涉及大同市金满园纸品有限公司、北京昆仑汇通线缆有限公司、河北姬发造纸有限公司等标明的生产企业。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完善随机抽查的制度机制。在推进“双随机”抽查机制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抽查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倡导组织多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探索联合抽查新模式,不断完善企业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二)调整抽查产品目录和范围。对不同质量和信誉度的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对抽查频次进行区别管理,在避免各级重复抽查的基础上,注重被抽查产品与企业的覆盖面和代表性,使其与企业和个人信誉度挂钩,同时增加流通领域(电商平台)的抽查批次和范围,弥补生产领域以抽样来反映产品质量的局限性,真正达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目的和效果。
(三)加强对企业的培训和约束。督促企业强化学习产品标准,避免因对产品标准不熟悉而造成的产品标识、实物质量不合格等现象的发生。督促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自己的检验室,对产品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
(四)不断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和后处理工作。应加大对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的处理和整改力度,并依法追溯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法律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督促不合格产品销售者做好整改工作,严把质量进货关,及时组织复查,对严重不合格产品经销企业要开展约谈,共同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对产品不合格的企业要增加监督检查的频次。还应逐步完善市场准入和监管的长效机制,包括建立和完善诚信体系。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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