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0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
近期,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在甘肃省范围内开展了国家转移地方和省级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共检出10批次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不合格、产品质量指标不合格、农药残留超标等。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兰州、天水、陇南、临夏、庆阳、武威、白银等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临夏市鱼来鱼往餐饮店的圆盘(消毒日期:2024-4-17),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武山县广丰糖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赤砂糖(生产日期:2024-3-16),其中日落黄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三)甘肃金久杞特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杞特26°(生产日期:2021-7-22),其中酒精度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四)甘肃陇韵陇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陇南盛铭副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武都花椒锅巴(椒香味)(生产日期:2024-4-1),其中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五)庆阳中庆农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木耳(生产日期:2024-4-2),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庆阳中庆农产品有限公司对该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由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六)东乡族自治县永旺清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枣糕(生产日期:2024-5-1),其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东乡族自治县永旺清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对该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由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七)兰州云玲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粉肠(生产日期:2024-3-28),其中胭脂红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兰州云玲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对该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由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八)甘肃丽神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枣豆奶(生产日期:2024-5-20),其中蛋白质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九)麦积区桥南农夫田园果蔬超市销售的沃柑(购进日期:2024-5-15),其中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十)民勤县腾格里盛达糕点食品生产有限公司生产的手工桃酥(生产日期:2024-5-8),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附件: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5日
近期,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在甘肃省范围内开展了国家转移地方和省级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共检出10批次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不合格、产品质量指标不合格、农药残留超标等。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兰州、天水、陇南、临夏、庆阳、武威、白银等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临夏市鱼来鱼往餐饮店的圆盘(消毒日期:2024-4-17),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武山县广丰糖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赤砂糖(生产日期:2024-3-16),其中日落黄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三)甘肃金久杞特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杞特26°(生产日期:2021-7-22),其中酒精度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四)甘肃陇韵陇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陇南盛铭副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武都花椒锅巴(椒香味)(生产日期:2024-4-1),其中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五)庆阳中庆农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木耳(生产日期:2024-4-2),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庆阳中庆农产品有限公司对该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由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六)东乡族自治县永旺清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枣糕(生产日期:2024-5-1),其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东乡族自治县永旺清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对该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由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七)兰州云玲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粉肠(生产日期:2024-3-28),其中胭脂红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兰州云玲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对该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由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八)甘肃丽神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枣豆奶(生产日期:2024-5-20),其中蛋白质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九)麦积区桥南农夫田园果蔬超市销售的沃柑(购进日期:2024-5-15),其中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十)民勤县腾格里盛达糕点食品生产有限公司生产的手工桃酥(生产日期:2024-5-8),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附件: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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