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质量月”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书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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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中国白酒之都——江苏省宿迁市,总占地面积10平方公里,总资产562.5亿元,员工3万人,下辖洋河、双沟、泗阳、贵酒、梨花村五大酿酒生产基地和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是行业内拥有两大“中国名酒”、两个“中华老字号”、两个国家4A级景区、两处国家工业遗产和一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企业。洋河坐拥“三河两湖一湿地”,所在地宿迁与法国干邑白兰地产区、英国苏格兰威士忌产区并称“世界三大湿地名酒产区”。

洋河拥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洋河酿酒,始于汉代,兴于隋唐,隆盛于明清,曾入选清朝皇室贡酒,素有“福泉酒海清香美,味占江南第一家”的美誉。双沟因“下草湾人”、“醉猿化石”的发现,被誉为“中国最具天然酿酒环境与自然酒起源的地方”。泗阳酿酒源于秦汉时期的泗水古国,曾为大汉贡酒。贵酒是贵州省属酱香型白酒酿造企业,传承400年手工酱酒工艺,具有悠久的酱香白酒生产历史。

作为中国名酒的杰出代表,洋河、双沟多次在全国评酒会上荣获国家名酒称号。2009年11月,洋河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12年7月,洋河股份跻身FT上市公司全球500强。2015年,入选“2015年中国品牌价值酒水饮料类地理标志产品”,成为白酒行业仅有的两个入选品牌之一。近年来,洋河经营发展质量不断提升,销售规模居行业前三甲,品牌价值持续攀升。2020年,品牌价值荣登“2020中国品牌价值”轻工业榜单第三名,白酒行业第二;并入围“2020中国上市公司品牌价值TOP100”,位居第42位。2021年,在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榜单上,洋河股份以702.01亿元的品牌价值荣登轻工业榜单第3名;并入选2021新型实体企业百强榜;双沟酒业以199.64亿元的品牌价值位列第9名。

洋河先后建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技术创新中心、省级技术中心、江苏省酿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洋河)生物酿酒技术研究院、陈坚院士工作站、中国轻工业白酒微生物酿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轻工业生物酿造群体微生物代谢重点实验室、中国白酒健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0大研发平台,拥有39名国酒大师,78名省级品酒委员,1926名技术类人员,蝉联五届全国专业品酒师大赛冠军,技术力量行业领先。2003年,洋河率先突破白酒香型分类传统,开创以“味”为主的绵柔型白酒质量新风格。2008年,“绵柔型”作为白酒的特有类型被写入国家标准。绵柔型白酒代表作——梦之蓝、绵柔苏酒先后荣获“最佳质量奖”、“中国白酒酒体设计奖”、“中国白酒国家评委感官质量奖”等国家级质量大奖。2017年,在国际葡萄酒暨烈酒大赛(IWSC)上,“52度梦之蓝(M6)”“42度天之蓝”双双荣获IWSC烈酒——白酒类金奖,同时宿迁市被中国酒业协会授予“世界十大烈酒产区”称号。

洋河大力弘扬“梦想文化”,始终践行“领先领头领一行,报国报民报一方”企业精神,成立“梦之蓝公益基金”、梦之蓝公益研究院等,与中国航天基金会携手开展梦之蓝航天公益活动,把航天人的梦想、洋河人的梦想和时代的梦想紧紧相连,传递正能量。展望未来,洋河股份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将公司建设成为一个不断超越生命周期的伟大企业。

企业质量诚信承诺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始终以消费者需求为企业生产经营导向,着力打造高品质、优服务、大品牌产品。旗下两大“中国名酒”、“中华老字号”洋河、双沟在保持其传统风格的基础上,不断致力于对“绵柔”型质量风格的研究,使得产品不仅具有传统风味,更包含了时代气息;在保持传统风格的基础上,更加突显了“绵柔”的品质个性。

为更加精确地把握“洋河”、“双沟”的品牌定位,洋河通过“梦之蓝”、“洋河蓝色经典”,打造出绵柔的中国白酒新形象;双沟以“头排苏酒”、“双沟珍宝坊”为代表,从“消费体验”出发,全方位创新,开创了中国白酒自由调兑的先例,使消费者拥有自由选择消费形式的权利。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的服务,洋河股份开通服务热线,及时接收和处理来自消费者的咨询、投诉信息。洋河股份始终坚持把满足消费者需求作为发展导向,通过首问负责制、专人服务制、全程跟踪制等三大制度的建设,对售后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

主要产品:洋河蓝色经典、梦之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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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质量月”文件
2023年全国“质量月”宣传画
2023年全国“质量月”宣传画 2023年全国“质量月”宣传画
2023年全国“质量月”宣传画 2023年全国“质量月”宣传画
国家
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
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 )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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