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文丽(福建)化妆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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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文丽(福建)化妆品有限公司前身为厦门嘉文丽化妆品有限公司,2002年在厦门成立,因发展需要,于2006年搬迁到漳州龙池开发区白礁工业园(现漳州台商投资区),系罗丽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666)旗下罗丽芬集团全资子公司,占地面积近2万平方米,致力于将嘉文丽公司打造成为福建省美容院线化妆品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的标杆企业。

嘉文丽通过了ISO22716化妆品良好操作规范、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认证,并持续推动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绿色工厂等,现拥有LUOLIH-FEN、葛林若、圣迪妮尔、黛昂丝、Easybio[伊姿佰]、莫克丽肤等自有品牌,品牌对应商标已注册300余个。

嘉文丽注重科技创新,设立有将近2000平方米的技术中心,设有研发中心、中试中心、技术检测中心、技术管理部,该中心于2019年6月获得“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称号,且技术检测中心于同年度获得CNAS实验室认可。该中心拥有经验丰富的高层次研究团队,并与国内外知名化妆品、生物、医学等各跨学科科研机构开展研发交流合作,从配方创新、功效评估、工艺研究、原材料提取、包装材料研究、有害物质检验分析各个环节,始终追随着科技的最新步伐,为顾客提供健康安全的产品,目前已通过自主研发获得“超临界二氧化碳连续萃取樱花有效成分的方法”等16个植物提取和应用的发明专利。同时在自主研发创新基础上,推动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聘请了行业专家学者,成立专家顾问委员会,指导和推动该公司技术创新开发。

嘉文丽于2020年度与厦门大学药学院转化医学中心携手联盟,2021年度与华侨大学共同合作,提升企业研发创新实力,更高效地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嘉文丽更是凭借「一种芙蓉提取物(HTRE)面霜的护肤功效」、「一种含有二氢杨梅素的敏感性肌肤生物纤维面膜」以及「一种新型樱花有效成分CerasusGZ的商用霜可过滤蓝光,肌肤美白和修护」三项研发专利型项目,在2021年度日内瓦国际发明展荣膺三银的佳绩!在2021年第26届IFSCC国际化妆品科学大会(墨西哥)上技术中心投稿的《EffectiveComponentsofthePrunusSpeciosaFlowerExtract(樱花提取物)onBlueLightFiltration,WhiteningandSkinRepair》被评为十佳海报奖。截至目前技术中心已拥有9大配方科技、16项发明专利、18项外观专利及22项实用新型专利,并参与多项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制订。

嘉文丽近年来稳定发展,诚信纳税,连续多年荣获台商投资区“纳税大户”“经济建设功臣”等称号。此外,嘉文丽还被认定为“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高成长企业”“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业化)”“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荣誉。嘉文丽将不断努力,持续提升经营管理质量,争创漳州市、福建省、中国质量奖;持续推动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以及人才培育,提升公司竞争力,从而提高品牌价值,实现企业永续经营。

企业质量诚信承诺

嘉文丽(福建)化妆品有限公司系罗丽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罗丽芬集团全资子公司,致力于将嘉文丽公司打造成为福建省美容院线化妆品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的标杆企业。

在企业质量工作方面,嘉文丽通过了ISO22716化妆品良好操作规范、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认证,并持续推动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绿色工厂等。从客户端、产品开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管理等综合应用、渗透和融合,规范嘉文丽管理和产品全流程管理,促进企业快速发展,产品高品质保障。

高品质的产品是企业对消费者最基本的保证,也是最好的承诺。未来,嘉文丽将始终把产品品质放在首位,严格执行质量工作相关体系规定,提升品质控制标准,为消费者提供天然、健康、安全的化妆品。

主要产品:葛林若、圣迪妮尔、黛昂丝、Easybio(伊姿佰)、莫克丽肤护肤类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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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国“质量月”宣传画 2022年全国“质量月”宣传画
国家
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
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科学求实  开拓创新  团结协作  专业引领
尊重科学  尊重人才  尊重创新  尊重公平
开门建会  民主办会  服务立会  创新兴会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 )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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