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汽集团”),总部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是我国西北地区最大的制造企业,前身是始建于1968年的陕西汽车制造总厂,现有员工2.8万人,资产总额590亿元,位居中国500强第276位,中国机械500强第20位。主要从事重型军用越野车、重型卡车、中轻型卡车、大中型客车、微型车、重微型车桥、康明斯发动机及其零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汽车金融业务。
陕汽集团在“123456”双理念的引领下,在10个3~5年重点工作推动下,市场份额和经营效益持续提升,财务状况良好,总体呈现健康发展趋势,产品品质大幅提升,单车售后质量损失逐年下降,企业产销实现大幅增长,跃居国内市场行业前三。
陕汽集团是行业内唯一六次参加阅兵的重型军车生产企业,先后6次光荣参加了国庆35周年、50周年、60周年、抗战胜利70周年、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以及国庆70周年阅兵仪式,成为军民融合发展的“排头兵”。
陕汽集团生产规模大、带动能力强、质量技术优。特别是“一带一路”实施以来,陕汽集团充分整合优势资源,带动了国内百余家企业品质提升,推动了肯尼亚、尼日利亚等国实现本地化生产,产品出口覆盖欧洲、非洲等100多个国家,出口量连续多年位居行业前茅。
展望未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下,陕汽集团将紧紧围绕“千亿陕汽”的发展目标,以“123456”双理念为指引,秉承“德赢天下,服务领先,品质成就未来”的经营理念,产品、营销、管理全面迈向高端,紧抓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机遇,与产业链成员一起构建共生共赢的全新商用车产业生态圈,为客户、为社会创造价值,成为国际一流的服务型汽车企业集团。
为构建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切实保证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建设“质量强国”,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全社会郑重承诺:
一、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诚实守信”的思想,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产品的期待和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
二、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产品标准,不制假、不售假,杜绝虚假宣传,坚决抵制假冒伪劣、欺诈消费者等失信违法行为,不侵害其它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完善计量保证体系、标准化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原辅材料、生产过程、产品出厂和储运销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四、建立质量安全事故主动报告制度,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及时解决消费者的质量投诉,自觉履行产品质量召回、“三包”等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本单位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将失信违法行为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开。
主要产品:陕汽重型军用越野车、重型卡车、中轻型卡车、大中型客车、微型车、新能源车、重微型车轿,康明斯发动机及其零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