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月”活动始于1978年,是在我国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倡导和部署下,以多种形式于每年的9月在全国范围内动员全社会尤其是广大企业积极参与,长期组织开展的一项重大质量活动和群众性质量主题活动。全国“质量月”活动旨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营造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国家质量竞争力,推进建设质量强国。

守初心 勇担当 强质量 圆梦想——2019年苏浙皖赣沪“质量月”共同行动

时间:2019-08-30 来源:中国质量报

编者按:自2003年以来,苏浙皖赣沪“质量月”共同行动已经走过了17个年头,四省一市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合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自去年上升为国家战略。今年,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强调要增强一体化意识,加强各领域互动合作,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今年4月,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商定大力实施“三联三互三统一”工程,共同推动长三角市场体系一体化发展。

多年来,苏浙皖赣沪四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大力推进质量技术资源开放共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合作和执法联动,努力实现技术性法规、技术标准与合格评定程序互认合作,同时还探索建立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通报机制,共同提升专业人员能力水平。实践证明,这一机制有利于全面落实党中央对质量工作的要求,有利于扬长避短,有利于合作共赢,更有利于长三角建立统一、公平、规范的一体化市场体系。

深化质量提升行动 推动江苏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近年来,江苏省委、省政府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聚焦重点难点,狠抓薄弱环节,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升质量发展整体水平。

突出顶层设计

强化质量统筹推进

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先后作出一系列部署安排,推动质量强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出台后,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质量工作,省委、省政府专门印发《江苏省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省委书记娄勤俭强调,要以质量提升行动为抓手,强化标准主导力,加快构建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建设质量强省,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质量保障。省长吴政隆在全省质量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认真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加强资源整合,严格工作考核,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做好新时代的质量工作。省级层面成立省质量发展委员会,统筹全省质量发展工作,省长吴政隆担任主任,副省长马秋林担任常务副主任,成员单位包括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等26个部门,各地也相应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全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基本构建。

突出服务大局

提高质量供给能力

江苏质量提升行动围绕全省经济发展大局,着眼区域实际,做大产业、做精行业、做强企业,改善供给质量,完善供给体系。在聚焦产业上,瞄准产业发展瓶颈制约,对标国际先进质量水平,启动全国纺织业、全省高技术船舶与海工装备、全省轨道交通产业等16个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培育了“苏州电梯”和“南通家纺”两个产业集聚区,初步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加快推动江苏制造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迈进。在聚焦行业上,突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行业,组织召开装备制造业、电梯行业等9个专题质量提升座谈会,明确全省质量提升的100个重点行业、300个重点产品、600家重点企业,确保每个设区市至少有两个重点行业、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个重点产品。在聚焦企业上,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质量技术创新体系,加快攻克一批影响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形成由156家创新型领军企业、1461家科技型拟上市企业和1.8万多家高新技术企业组成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全省首席质量官达8539人,居全国首位。

突出重点领域

提升质量整体水平

推进质量提升行动,是一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的工程,需要各条线齐心协力、各领域齐头并进、各方面齐抓共管。推进食品药品优质供给。加强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建设,扩大重点食品企业覆盖范围,打通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数据链,提高参与建设企业数据质量。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全省申报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数量占全国的24%。推进装备制造竞争力提升。大力推进智能化改造升级,全省累计创建省级示范智能车间728个,遴选14个智能工厂试点建设项目,19家企业入选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39个项目入选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和新模式应用项目,59个项目中标国家工业强基项目。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省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床位达到42.47万张,占床位总数的65.8%。开展“利剑行动”“一日游”等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全省游客满意度综合指数持续提升。推进工程质量有效提升。全过程工程质量控制和评价制度进一步建立,重大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行管理质量显著提升,“鲁班奖”“国优奖”“大禹奖”获奖总数居全国首位。推进公共服务水平提高。“不见面审批”改革深入推进,全省每个市、县(市、区)均出台“不见面审批”改革方案和首批“不见面审批”清单。落实省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扩展标准覆盖范围,加快民生保障服务标准的供给,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江苏名列全国首位,全国137个城市前10位中江苏占据5席。

突出要素保障

营造质量良好环境

质量工作关系产业发展、民生改善,需要营造良好环境。推进法治建设——《江苏省质量促进条例》《江苏省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项目,徐州市出台了全国首部质量促进地方性法规。打造区域品牌——探索建立“江苏精品”认证制度,重塑传统特色品牌,做强现有知名品牌,培育自主创新品牌,努力建立一批高于国家标准的江苏精品标准体系,形成一批创新能力强、技术水平高、质量等次优的品牌产品和企业。强化标准引领——推进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印发《江苏省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泰州市获批创建“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如皋市获批创建全国首个“基层标准化改革创新先行区”。主导制定国际标准6项、国家标准534项,新制定发布地方标准188项、团体标准178项。升级基础设施。围绕转型升级提升平台支撑能力,经 批准成立和在建的国家质检中心53个,已建成41个;经批准成立的省质检中心65个,省计量中心16个,省产业计量测试中心1个。

质量提升担使命 上海品牌建设显成效

2019年,上海坚持“质量是上海的生命”方针,以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质量高地为目标,不断强化质量发展优势,为上海高质量发展夯实质量基础。

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全市14个委办局、27个社会组织、16个区先后发布本领域、行业、区域质量提升行动实施计划,形成全市包括产品、服务、工程、人居等方面的“1+62”的质量提升政策措施体系。发布《上海市服务业质量提升两年行动计划(2019-2020)》《关于开展上海市群众性质量活动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通过政策引导和激励,上海市参与质量管理活动的基层班组4万余个,职工参与累计达59万余名,涌现出质量管理小组优秀成果900余个、质量信得过班组优秀成果300余个,累计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超过80亿元。浦东新区因在全国推进质量工作成效突出,获得国务院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通报表扬。

深入推动行业质量提升。组织开展高端装备、集成电路、机器人等制造业和电子商务、软件和信息服务等10个重点行业质量状况分析,推动相关行业开展质量提升;组织重大产品质量技术供关,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汽车、船舶、机电、航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行业开展164项重点产品质量攻关项目,创历史之最。

不断夯实质量技术基础。至2018年底,上海已有7项计量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拥有6个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在沪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115个;建有具有国际认证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73家,检验检测行业年收入226.9亿元,质量领域多项研究成果获得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为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作出有力贡献。

全力打响“四大品牌”。以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成功举办,树立“上海服务”良好全球形象。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国产大飞机等领域,以“智造”精品构建“上海制造”产品竞争新优势;在品牌集聚度、时尚引领度、消费创新度上全面提升,擦亮“上海购物”的亮丽名片;以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共同构成“上海文化”品牌内涵和主色调。目前,全市共有66家企业的72项产品和31项服务通过“上海品牌”认证,累计167家组织、89位个人获评上海市政府质量奖。

在全市共同努力下,上海质量整体水平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方面,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为96.68%,继续位居全国前列;服务质量方面,公共服务质量总体满意度82.56,名列全国137个城市第二;行政便民(政务服务)满意度86.27,居全国第一。工程质量方面,建设工程检测合格率达99.94%、结构性建材平均合格率达99.87%,保持高位稳定。人居质量方面,细微颗粒物(PM2.5)、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主要河流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森林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能力等多项指标持续向好。质量提升已成为推动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重要支撑。

振兴浙江质量 为“两个高水平”建设注入新动能

党中央对浙江发展定位十分明确,浙江省委、省政府对质量工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车俊在省委全会、省委经济工作等多个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提高发展质量、供给质量。省长袁家军主持召开全省质量大会,部署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速构建新时代浙江发展的质量新优势,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在2019年经济工作会议上,要求切实打好高质量发展组合拳,为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百姓高品质生活和“两个高水平”建设注入新动能。在党中央国务院对浙江寄予厚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加快推进质量建设、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已成为全省上下的高度共识。

浙江一以贯之扎实推进质量强省建设。浙江是全国最早提出建设质量强省的省份之一。近年来,浙江省始终以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定力抓质量建设,在2009年提出建设质量强省的宏伟目标,于2010年成立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若干意见》《浙江省质量强省建设“十二五”规划》《浙江省标准强省质量强省品牌强省建设“十三五”规划》《浙江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和举措,构建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推动质量发展体制机制,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质量发展之路。

浙江质量发展总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位居全国第一方阵。2015年~2017年浙江省连续3次在国务院对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中获最高等次A级,与北京、上海、广东并列全国第一方阵。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稳居全国首位。浙江省共有8个设区市和11个县(市)获批创建,其中已命名的6个,占全国总数的24%,创建城市和命名城市总数均位居全国第一。永康市成为全国唯一获命名的县级市。“品字标”品牌制度为国家品牌建设作出示范。在全国率先构建“品字标浙江制造”区域公共品牌制度,以高标准、高质量的标杆企业为引领,带动制造业整体转型升级。此项工作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为国家层面改革提供浙江方案。研究制定乡村振兴、共建“一带一路”等标准方案,建立全国首个标准化地方统计制度,试点第一阶段工作经验被 发文推广。率先实施质量提升为全国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供浙江经验。在全国率先出台《浙江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为中发〔2017〕24号文件出台提供了实践探索,受到了原国家质检总局的表彰。此外,浙江省在质量提升示范区创建(总数第一)、率先推广7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构建质量共治体系、实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综合改革等许多领域,均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安徽落实“四聚焦、四提升” 推进质量强省建设

近年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坚持改革创新,加强政策引导,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为主要抓手,落实“四聚焦、四提升”,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全面提高质量和效益,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聚焦质量共治

提升质量发展水平

坚持高点站位,高位谋划,高位推动,着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

安徽省政府成立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召开全省质量大会和年度质量工作会议,细化举措、分解任务,将质量发展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推动市县两级普遍成立党政主要领导双挂帅的质量发展委员会,全面开展质量强市(县)创建活动,7个省辖市积极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24个县(市、区)命名为“安徽省质量强县(市、区)”。

聚焦重点领域

提升质量供给水平

坚持围绕主导产业,结合区域特点,面向重点产业园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服务,开展大规模质量提升行动。

创造性开展质量“流动诊所”活动,派出质量专家深入企业送理念、送技术、送服务,点对点、面对面开展“把脉会诊”查“病症”,帮助解决质量问题。全省派出专家678人次,服务企业649家次,排查解决质量难题1458个,获得企业高度认可和普遍欢迎。发挥技术机构职能作用,为企业质量问题提供精准“点穴式”解决方案。发挥专业协会和行业领军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引导行业开展质量提升,如奇瑞公司组织14项共性质量问题攻关,带动500多家供应商质量管理升级,形成良好的产业生态。

聚焦质量治理,

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政府职能转变,不断创新质量监管方式,提升质量治理效能,严守质量安全底线。

在全国率先出台《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试行)》。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后综合监管执法优势,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今年上半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29万件,移送公安机关85件,涉案货值9484.4万元,罚没款12465.82万元,全省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针对部分产业聚集区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及时约谈地方政府,通过专项整治,六安童车童床、无为电线电缆、天长电动车充电器等重点区域重点产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

聚焦质量基础

提升质量服务水平

狠抓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搭建技术服务公共平台,为企业、产业和区域质量提升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组织开展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以标准升级倒逼装备制造和消费品质量升级,合肥市企业产品达标率达到90%以上,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打造“一带一路”质子、超导及核能应用国际标准联盟,增强安徽标准国际影响力。

安徽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在全国首创开展质量认证示范区(点)创建活动,强化认证检测监管。全省通过质量认证企业(组织)近2万家,位居全国前列。

经过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安徽省质量工作成效显著。在国务院组织的2016年~2017年度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中,安徽省总体得分排名位列全国第7。2018年,全省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6.9%,连续14年稳步提升;食品药品持证企业检查覆盖率达100%;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7%以上;大中型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水利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

江西突出重点领域 深入推进质量提升行动

一年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深入推进全省质量提升行动,不断探索质量提升的思路方法,为推动质量强省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完善顶层设计

牵住质量提升的牛鼻子

2018年以来,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将质量提升行动和质量强省建设一体推进,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省质量兴省领导小组调整为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质量发展规划制定、质量品牌发展、质量基础建设等工作,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措施,制定《实施意见》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将工作职责落实到54个省有关部门,形成分头负责、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成立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意见》涉及市场监管工作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明确各处(室、局)职责,把质量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到实处。

强化部门协同

打好质量提升的组合拳

江西始终将质量工作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加强统筹协调、分类施策、协同发力。按照江西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联合开展消费环境优化升级行动;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建设农产品标准化可追溯体系;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联合华东交通大学设立江西省知识产权学院;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共同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快绿色生态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为推动江西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加强调查研究

下好质量提升的先手棋

2018年下半年,江西省组织各地持续开展全省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测评工作,通过企业问卷、监督抽查、部门调集等方式收集数据近3万组,以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分析为基础,完成《江西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10月,首次启动江西省公共服务质量监测项目,围绕环境治理、义务教育、公共交通、文化体育、公共安全、行政便民、养老服务、医疗卫生、公共设施服务等11个重点领域,覆盖全省52个城市,调查样本量达2万个,监测出2018年全省公共服务质量公众满意度为78.33,处于“比较满意”水平,并向全省各地通报了监测结果。联合行业协会,开展了电线电缆、水泥、食品相关产品等行业质量状况调查,分别完成了行业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为开展质量提升提供依据。

突出重点领域

找准质量提升的切入点

2018年以来,江西省着力抓好“两个一批”,针对一批支柱产业和特色产品、一批中小企业,在全省部署了“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计量精准服务企业行”活动等13项重点工作任务,各地市、县两级共在36个重点行业、18个重点产业集聚区、99个重点产品(含服务)和500余家重点中小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组织质量、标准、计量、认证等专业人员1500余人次进园区、进企业实施质量培训,开展质量帮扶。与此同时,大力宣传质量管理创新成果和先进方法,启动第3届江西省井冈质量奖评选工作,举办200名企业管理人员参加的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培训班,推动企业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今年9月份,完成对1000家民营企业开展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培训。

(本版图文由 宁萱 提供)

国家
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
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 )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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