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月”活动始于1978年,是在我国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倡导和部署下,以多种形式于每年的9月在全国范围内动员全社会尤其是广大企业积极参与,长期组织开展的一项重大质量活动和群众性质量主题活动。全国“质量月”活动旨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营造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国家质量竞争力,推进建设质量强国。

甘肃酒泉检验检疫局质量宣传活动侧记

时间:2017-10-20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9月5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印发。甘肃酒泉检验检疫局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质量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质量氛围,带动群众加入“全民质量共治”队伍。

播撒质量之种

青少年是国家未来发展的希望。酒泉局把引导青少年增强质量意识作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内容,邀请酒泉市肃州中学高一(1)班的69名师生参加该局“实验室开放日”活动。

“你们实验室的仪器这么多,这么好。”第一次近距离接触原子吸收光谱仪、离子色谱仪、气相色谱仪、气质联用仪等仪器设备,同学们连连发出感叹。

如何生动形象地解读“质量”概念?酒泉局实验室工作人员用一个个现场实验亮出“拿手好戏”。

用电导率仪测定水的电导率,同学们对纯净水和自来水的区别有了更新的认识。借助紫外可见光谱仪,同学们对紫色光吸收波长有了深刻认识。使用酶联免疫分析仪,实验室人员着重讲解了黄曲霉毒素的危害以及如何预防黄曲霉毒素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通过一个个实验,同学们对“质量”有了更加直观和深刻的认知。

提升质量意识

检测水平是衡量生产企业自检自控能力的重要标准。帮助企业提升检测技术实业,提高检测质量,是检验检疫部门的重要职责。

酒泉是甘肃重要的番茄酱产区,拥有番茄酱生产企业5家,年产番茄酱近3万吨。酒泉局瞄准番茄酱生产企业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于9月18日组织5家生产企业的7名检测人员开展了黏度检测比对活动。

“史工,同样的样品为什么我的结果不是比别人高就是比别人低?”一名检测人员带着疑问咨询酒泉局实验室工作人员史海军。

“别着急,我们一起分析原因,然后再做一次。”史海军与企业检测人员反复比对测试,最终得出满意结果。

通过开展实验室检测比对活动,辖区番茄酱生产企业的实验室自检自控能力显著提升,企业的黏度检测结果准确性进一步提高。

企业现场监督检查是检验检疫部门监督企业质量体系运行、提高企业质量意识的重要抓手。酒泉局结合生产企业季节性比较强的实际情况,发挥职能优势,对所有番茄酱生产企业和部分脱水蔬菜生产企业实施年度现场监督检查,帮助企业解决实验室检测、生产工艺、体系运行等方面问题。此外,该局还针对企业加大政策宣传和技术指导力度,向6家企业提供《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同线同标同质”工程,以及有关认证、计量标准等资料。

“多亏了这次监管,要不然我们还没意识到标准已经更新了。”甘肃西域阳光食品有限公司的彭部长对酒泉局工作人员说。酒泉局工作人员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番茄酱生产企业在进行商业无菌检验时采用的标准仍为旧版本,其中的保温温度和新版标准相差了6℃。通过指导,该局及时纠正了企业的错误做法,避免了因误检测而引起食品安全事故。

传播质量声音

9月22日至24日,质检总局2017年度高级专家咨询服务团来到酒泉,带来了“色谱质谱及样品前处理技术在农药残留检测中的应用”“进出境种苗花卉检疫工作”“出口食品监管机制”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要点解析”专题讲座。

酒泉局利用这一难得机会,不仅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培训,还组织辖区15家进出口企业的代表共享这一“知识大餐”。“专家们知识面广,授课深入浅出,让我这个新兵受益匪浅。”今年刚到酒泉局工作的小王深有体会地说。

授课刚结束,专家团一行又风尘仆仆地赶往重点企业考察并举行座谈,深入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和存在问题,积极为企业出谋划策。

“宣传活动还要继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更要常抓不懈。下一步,酒泉局将总结经验,充分利用自身职能优势助推辖区外向型经济发展。”酒泉局局长杨国强说。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 )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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