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泉检验检疫局质量宣传活动侧记
9月5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印发。甘肃酒泉检验检疫局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质量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质量氛围,带动群众加入“全民质量共治”队伍。
播撒质量之种
青少年是国家未来发展的希望。酒泉局把引导青少年增强质量意识作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内容,邀请酒泉市肃州中学高一(1)班的69名师生参加该局“实验室开放日”活动。
“你们实验室的仪器这么多,这么好。”第一次近距离接触原子吸收光谱仪、离子色谱仪、气相色谱仪、气质联用仪等仪器设备,同学们连连发出感叹。
如何生动形象地解读“质量”概念?酒泉局实验室工作人员用一个个现场实验亮出“拿手好戏”。
用电导率仪测定水的电导率,同学们对纯净水和自来水的区别有了更新的认识。借助紫外可见光谱仪,同学们对紫色光吸收波长有了深刻认识。使用酶联免疫分析仪,实验室人员着重讲解了黄曲霉毒素的危害以及如何预防黄曲霉毒素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通过一个个实验,同学们对“质量”有了更加直观和深刻的认知。
提升质量意识
检测水平是衡量生产企业自检自控能力的重要标准。帮助企业提升检测技术实业,提高检测质量,是检验检疫部门的重要职责。
酒泉是甘肃重要的番茄酱产区,拥有番茄酱生产企业5家,年产番茄酱近3万吨。酒泉局瞄准番茄酱生产企业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于9月18日组织5家生产企业的7名检测人员开展了黏度检测比对活动。
“史工,同样的样品为什么我的结果不是比别人高就是比别人低?”一名检测人员带着疑问咨询酒泉局实验室工作人员史海军。
“别着急,我们一起分析原因,然后再做一次。”史海军与企业检测人员反复比对测试,最终得出满意结果。
通过开展实验室检测比对活动,辖区番茄酱生产企业的实验室自检自控能力显著提升,企业的黏度检测结果准确性进一步提高。
企业现场监督检查是检验检疫部门监督企业质量体系运行、提高企业质量意识的重要抓手。酒泉局结合生产企业季节性比较强的实际情况,发挥职能优势,对所有番茄酱生产企业和部分脱水蔬菜生产企业实施年度现场监督检查,帮助企业解决实验室检测、生产工艺、体系运行等方面问题。此外,该局还针对企业加大政策宣传和技术指导力度,向6家企业提供《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同线同标同质”工程,以及有关认证、计量标准等资料。
“多亏了这次监管,要不然我们还没意识到标准已经更新了。”甘肃西域阳光食品有限公司的彭部长对酒泉局工作人员说。酒泉局工作人员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番茄酱生产企业在进行商业无菌检验时采用的标准仍为旧版本,其中的保温温度和新版标准相差了6℃。通过指导,该局及时纠正了企业的错误做法,避免了因误检测而引起食品安全事故。
传播质量声音
9月22日至24日,质检总局2017年度高级专家咨询服务团来到酒泉,带来了“色谱质谱及样品前处理技术在农药残留检测中的应用”“进出境种苗花卉检疫工作”“出口食品监管机制”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要点解析”专题讲座。
酒泉局利用这一难得机会,不仅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培训,还组织辖区15家进出口企业的代表共享这一“知识大餐”。“专家们知识面广,授课深入浅出,让我这个新兵受益匪浅。”今年刚到酒泉局工作的小王深有体会地说。
授课刚结束,专家团一行又风尘仆仆地赶往重点企业考察并举行座谈,深入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和存在问题,积极为企业出谋划策。
“宣传活动还要继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更要常抓不懈。下一步,酒泉局将总结经验,充分利用自身职能优势助推辖区外向型经济发展。”酒泉局局长杨国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