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月”活动始于1978年,是在我国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倡导和部署下,以多种形式于每年的9月在全国范围内动员全社会尤其是广大企业积极参与,长期组织开展的一项重大质量活动和群众性质量主题活动。全国“质量月”活动旨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营造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国家质量竞争力,推进建设质量强国。

2017“国是论坛”侯建国致辞:走进量时代

时间:2017-09-21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在2017“国是论坛”上的致辞

质检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侯建国

2017年9月21日

尊敬的万钢副主席,各位嘉宾: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与大家相聚“国是论坛”。“国是论坛”每年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研讨、共商国是,积极向党和国家建言献策,在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本届论坛聚焦质量问题,作为联合主办方,我谨代表质检总局,向参加论坛的各位代表、各界人士表示热烈欢迎,向大家长期以来对质量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质量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质量摆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习近平总书记针对质量发展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地阐述了提高供给质量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是提升供给体系的中心任务,强调要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扩大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

今年9月是第40个全国“质量月”,盛事接连不断。9月15日至16日,第二届中国质量(上海)大会成功举办,习近平总书记致信祝贺,强调中国高度重视质量建设,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努力为世界提供更加优良的中国产品、中国服务。9月5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要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这次论坛以“走进质量时代”为主题,汇聚名家,纵论质量,再次释放一个强烈信号——质量乃国之要事、民之关切,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已成为全党全国全社会的共识。

质量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当前,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传统优势逐步减弱,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逐步显现,正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努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从国际经验来看,许多发达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都把质量上升到战略层面。美国1987年颁布了《质量促进法案》,德国、日本等国也在发展的关键阶段,通过实施质量战略实现了经济崛起。我们既要借鉴发达国家质量发展的成功经验,也要立足现实国情,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质量发展道路。

如何更有规划、更有步骤、更有成效把我国经济发展推向质量时代?我们理解,就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动员各地各部门、各行各业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切实提升质量总体水平。

一、加强党的领导

加强党对质量工作的领导,有助于从更高层面、在更大范围、以更大力度向全党全国全社会进行质量动员,进一步调动各方面抓质量的积极性,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质量基础。要构建统一权威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要探索建立中央质量督察工作机制,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提升国家质量基础设施能力

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各国在质量领域的竞争,很大程度表现为质量基础设施能力的竞争。目前,我国质量基础设施仍然存在“小弱散”现象,被国际承认的校准测量能力在数量上仅占美国的53%,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数量仅占国际标准总数的1.1%,全国96.2%的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人数少于100人,占总数0.6%的外资机构市场份额却接近7.6%。我们必须夯实国家质量基础设施,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要加强各级政府与行业、企业质量技术体系的融合发展,形成泛在协同、准确统一、可靠高效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既确保企业随时随地获得即用即有、可靠便捷的质量技术服务,也为产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提供不可或缺的技术支撑。要加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于中国制造、中国建造、中国服务、中国品牌,推动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协调发展,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以新技术新业态改造提升产业质量和发展水平。要加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国际交流合作,广泛参与、积极引领国际规则制定和国际互认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在全球质量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

企业是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主体,也是质量提升的责任主体。据统计,我国现有企业2800多万家、个体工商户6100多万个。我国企业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升,但制造业企业平均质量损失每年仍超过2000亿元,约占主营业务收入的2%,远超发达国家;反映出口商品质量的产品平均出口单价,分别低于德国76.19%、日本57.06%、美国31.84%;制造业企业亿元产值发明专利数平均约为0.4件,距《中国制造2025》提出的0.7件目标要求仍有较大差距;企业平均寿命、品牌数量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夯实企业质量主体作用,要着力抓住源头和终端。一方面,要抓住生产的源头,利用质量基础设施提升质量。大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比较完善,要在质量提升中当好标兵,将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技术标准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带动产业整体质量水平提升。中小企业数量庞大、创新活跃、影响广泛。但从整个供给体系看,质量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尤其是质量基础比较薄弱,质量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部分企业质量诚信意识较为淡薄。要深入开展为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活动,引导帮扶中小企业强化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抓弱项、补短板、填洼地,切实提高质量保证能力。另一方面,要抓住流通和消费的终端,用好缺陷产品召回这个利器,进一步扩大召回范围,完善召回法律法规体系、行政监管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首负责任,倒逼质量提升。

四、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质量工作的目标追求,就是不断满足人民需求。人民对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的期盼,就是对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期盼。在“质量强国怎么建,我向总理说句话”活动中,网友就提出了6386条相关意见和建议。百姓的关切就是需求,如何让质量发展成果更多惠及百姓,是建设质量强国的题中之义。当前,百姓对于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需求增长强劲,而现有供给却不能充分满足需求。近年来,我国游客抢购日本马桶盖、韩国化妆品、澳洲奶粉等新闻屡见不鲜,2016年我国游客境外消费总额达到2610亿美元,遥遥领先其他国家和地区。海外“爆买”现象很大程度上凸显了我国当前供给结构的失衡。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就要抓住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重点产品、重点行业,组织质量攻关,开展国内外标准比对,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逐步消除国内外产品质量差距。要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行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满足高品质消费需求。要始终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严厉惩治制售假冒伪劣等质量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提振消费信心。

五、构筑质量工作多元共治格局

要动员各方面力量,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在政府层面,要加快完善质量法律法规,坚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质量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把质量发展纳入法治化轨道。要在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下功夫,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完善质量激励政策,加大对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在金融、信贷、项目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推动建立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企业共同参与的质量教育网络,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一线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水平。在社会层面,要提高全社会质量、诚信、责任意识,丰富质量文化内涵,促进质量文化传承发展。鼓励和支持商会、协会、中介组织等引导行业诚信自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畅通质量举报投诉渠道,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集中社会力量推进质量提升。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质量共治也需要学界、研究界的支持。国务院参事室作为政府决策的智力支持机构,汇聚了大批有德、有望、有才之士,打造了极具影响力的“国是论坛”。希望在接下来的议程中,各位参事、专家学者、企业家能够紧扣质量,发表真知灼见,共商质量提升大计,共同办一届特别讲质量的论坛,共同开启一个特别讲质量的时代,以质量提升工作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最后,预祝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 )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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