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月”活动始于1978年,是在我国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倡导和部署下,以多种形式于每年的9月在全国范围内动员全社会尤其是广大企业积极参与,长期组织开展的一项重大质量活动和群众性质量主题活动。全国“质量月”活动旨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营造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国家质量竞争力,推进建设质量强国。

大力提升质量 建设质量强区——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月启动仪式在太仆寺旗举行

时间:2017-09-08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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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月活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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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自治区质监局副巡视员冯晔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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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勤盟副盟长徐卓讲话

9月1日上午,由自治区质监局和锡林郭勒盟行署联合主办的2017年全区质量月启动仪式在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举行。自治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质监局副巡视员冯晔,锡林郭勒盟行署副盟长徐卓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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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处刘勇处长宣读2016年主席质量奖、内蒙古名牌产品表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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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处副处长李俊萍同志宣读《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质量月”活动方案》

今年质量月的主题是,“大力提升质量,建设质量强国”。为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上来,贯彻国务院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升级、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工作部署,9月,全区各地将通过一系列丰富多彩的质量专题活动,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全民参与质量发展事业,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努力实现建设质量强区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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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获2016年度主席质量奖企业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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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2016年度自治区名牌产品企业颁奖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贯彻习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指示,以质量发展推动内蒙古产业升级,2015年8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强区的决定》。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我区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质量强区决定”是我区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实现提质增效,确保“四个全面”协调推进的重要战略举措。质量强区决定颁布以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纷纷出台并落实了一系列质量发展措施,全区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升,质量工作为自治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实施质量强区战略,使我区整体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主要表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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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质量强区成就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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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免费检测

产品质量持续提升。2016年全区产品质量统计调查合格率为97.96%,同比提高0.43个百分点;自治区监督抽查抽样合格率为94.9%,同比提高了0.9个百分点;国家监督抽查抽样合格率为95.8%,同比提高了4.1个百分点;全国联动抽查抽样合格率为96.8%,同比提高了3.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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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草原王酒业

重点工程质量明显提高。2016年,住建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到100%。高速一级公路交工质量检测项目14个,均达到合格标准;公路竣工质量鉴定项目6个,均达到优良标准。水利工程在水利部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中排名第19位,较去年提升8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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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

服务质量不断改进。深入落实服务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现代物流业、商贸流通业转型提升等12大专项行动,开展了服务业集聚区认定和服务业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模式创新、品质提升。评定4A级旅游区18家、3A级旅游区14家;16个开放口岸全部通过口岸核心能力验收,出入境旅客和车辆通关时间缩短40%。

环境质量保持平稳。2016年,全区空气质量达标率达到86%,地级城市集中式引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81%。新造林完成面积868.62万亩。

品牌建设成效显著。包头市政府获得2016年“质量之光”工作创新奖,伊利集团、内蒙古饭店获得2016年“质量之光”年度魅力品牌;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获第二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包钢钢联股份公司获全国质量奖,5家企业获自治区主席质量奖,168个产品获得“内蒙古名牌产品”称号。我区已创建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62个,有机产品认证企业达到46家,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农产品总数达到89件。

冯晔强调,提升质量整体水平,全社会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共同努力:

一是狠抓产品质量提升。加快消费品标准体系建设,推动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鼓励消费品生产企业执行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推进农畜产品加工企业两化深度融合,引导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加工业,推动农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二是提升创新驱动能力。坚持把创新作为推动发展的第一动力,紧紧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地方经济特色,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推进实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程,建立市场导向、政府服务、企业主体、产学研结合的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体系,建立并运行科技成果交易转移转化平台。

三是加快内蒙古品牌培育。针对内蒙古品牌方面的短板,进一步强化品牌意识,加大品牌建设投入,积极扩大品牌创建领域,培育和扶持我区名牌产品、自主创新产品。加快中高端产品研制,增加中高端产品供给,培育高端品牌。研究制定适合内蒙古产业特点的品牌价值评价体系,加大知识产权和品牌的保护力度,防止低水平技术、低端产品侵占名牌产品利润空间。

四是全力打造质量技术支撑体系。深入贯彻第39届国际标准化组织大会上习总书记贺信,李克强总理讲话精神,深化标准化改革。积极构建建立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完善清洁能源、现代装备制造、旅游服务业、战略新兴产业等标准制定;加强标准化领域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推进中俄蒙标准化研究中心建设,为“一带一路”提供基础支撑。加大强制性产品认证力度,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健康发展。

五是全面优化质量发展环境。要把握好改革的大趋势和总要求,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通过机制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培育发展新动力。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企业创造力,为企业松绑减负,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和质量主体。落实好“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制度,建立 “放、管、服”三位一体的质量提升格局。

六是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诚信意识。鼓励企业加强内部信用管理,整合和完善交易信用信息,开展客户诚信评价,防范信用风险。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会员准入与退出信用审核制度、信用自律管理制度、信用评价和认证制度,推广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积极推行企业信用承诺制度、信用评价制度和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强化市场监管联合执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七是加强质量宣传。广泛开展质量宣传活动。通过主题宣传,营造政府引导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关注质量、人民崇尚质量的社会氛围。

会上,自治区质监局质量处副处长李俊萍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质量月”活动方案》,自治区质监局质量处处长刘勇宣读了2016年主席质量奖、内蒙古名牌产品表彰决定。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仁和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赛科星繁育生物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小尾羊牧业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太仆寺旗草原酿酒有限责任公司获得2016年自治区主席质量奖。

启动现场的大屏幕上,滚动播放着“质量月”的宣传标语,现场摆放了质量宣传展板,对锡盟的优质产品进行了集中展示。质监工作人员还现场解答消费者质量知识疑问、相关政策法规,并提供免费检测服务

启动仪式后,与会代表还参观了锡林郭勒盟质量成就展,并到太仆寺旗草原酿酒有限公司及红井源油脂有限责任公司观摩,学习获奖企业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

自治区质监局、锡林郭勒盟委宣传部,各旗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质量强盟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太仆寺旗委宣传部、质量强旗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以及2016年自治区主席质量奖、内蒙古名牌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太仆寺旗政府部门、社区、重点企业共计45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 )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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