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月”活动始于1978年,是在我国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倡导和部署下,以多种形式于每年的9月在全国范围内动员全社会尤其是广大企业积极参与,长期组织开展的一项重大质量活动和群众性质量主题活动。全国“质量月”活动旨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营造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国家质量竞争力,推进建设质量强国。

2017年陕西省“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暨全省QC活动现场推进会在西安举办

时间:2017-09-05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启动仪式现场

9月4日,陕西省质量强省工作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强省委)在西安举办2017年陕西省“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暨“QC”活动现场推进会。陕西省政府副省长、强省委主任魏增军出席活动并讲话,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强省委副主任张小宁主持会议,陕西省质监局局长、强省委副主任乔军宣读2017年陕西省“质量月”活动安排。

启动仪式上,陕西省企业代表宣读了《质量宣言》,全面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加强全过程管理,全面提升质量,推行企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召开了“QC”小组活动现场推进会,生动展示陕西群众性质量文化特色,以小活动成就大作为,弘扬“工匠精神”,促进质量全民共治,推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

陕西省政府副省长、强省委主任魏增军出席活动并讲话

魏增军指出,质量问题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关乎百姓民生福祉。重质量、讲品质也是陕西的文化传承和价值追求。

魏增军强调,娄勤俭书记在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上强调“只有以提高质量效益为中心,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才能既实现经济总量追赶,又实现发展质量超越,更实现发展模式创新。”胡和平省长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以“质量强、品牌强、标准强、制造强、效益好”为目标提升全省质量水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质量工作的新理念、新要求是我们做好质量工作的基本遵循。

魏增军指出,开展“质量月”活动,是把提高发展质量和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相融合,进一步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弘扬质量文化,传播质量精神,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质量强省建设中来,全面系统地将质量强省建设融入到“一带一路”战略核心区、创新型省份、高水平自贸试验区建设中,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的全面发展。

魏增军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反思西安地铁“电线电缆”事件教训,举一反三,狠抓质量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底线意识,把质量安全摆在首位;要在推进“放、管、服”改革中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开展规范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要落实产品质量的企业主体责任,重拳打击质量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重要工程的质量安全。在全省“质量月”期间,要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以良好的质量安全环境,迎接和保障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

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强省委副主任张小宁主持会议

陕西省质监局局长、强省委副主任乔军宣读2017年陕西省“质量月”活动安排

今年陕西省“质量月”活动主题是“着力提升质量,建设质量强省。”活动重点是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开展质量整治活动,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开展质量技术基础协同服务活动,助力全省追赶超越;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

陕西省企业代表宣读《质量宣言》

陕西省质监局联合37个省级部门、行业协会以及质量管理奖单位、名牌企业共同开展“质量月”活动,是参与“质量月”活动部门和单位历年来最多,涉及范围最广的一次。各主办单位都围绕活动主题安排了一系列各具特色的活动。省质监局届时将举行三项重大活动,一是召开了“QC”小组活动现场推进会。全面总结多年来全省企业 “QC”小组活动发展所取得的成绩与经验,促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力争小活动成就大作为。二是指导省质量促进会举办第三届陕西“质量之光”颁奖典礼。对荣获“质量标杆企业”、“三秦魅力品牌”、“三秦质量工匠”等质量奖项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弘扬优秀质量文化,传播陕西质量品牌。三是开展卓越质量三秦行走进西安活动,对西安自贸区广大企业集中宣讲质量管理体系,促进自贸区进出口企业产品质量提升。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以质量提升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增强质量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多部门共同开展“质量诚信建设专项行动”,组织企业产品质量信用记录推进行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工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工作,核定一批省级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省公安厅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行为,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

“QC”小组活动现场推进会

出席今天活动的单位有陕西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总工会等部门的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全省质监系统代表,企事业单位代表共300余人。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 )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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