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月”活动始于1978年,是在我国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倡导和部署下,以多种形式于每年的9月在全国范围内动员全社会尤其是广大企业积极参与,长期组织开展的一项重大质量活动和群众性质量主题活动。全国“质量月”活动旨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营造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国家质量竞争力,推进建设质量强国。

从源头夯实质量提升的基础——写在二〇一七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启动之际

时间:2017-09-04 来源:人民日报

今年9月是第四十个全国“质量月”。1978年,国民经济刚刚开始恢复,许多企业生产效率低下、质量问题严重,为宣传“质量第一”的思想,树立“生产优质品光荣、生产劣质品可耻”的风尚,第一个“质量月”活动在全国工交战线大张旗鼓地开展起来。近40年来,各行各业以“质量月”为载体,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推动我国产品质量不断提升,服务质量逐步改善,全社会质量意识普遍增强,中国质量发展开启了一个崭新的时代。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质量摆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是提高供给质量。要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扩大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要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高质量标准,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习近平总书记在强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时,还特别提到电饭煲、马桶盖、奶粉、奶瓶等普通日用品质量问题。近年来,国务院制定实施了一系列促进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要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今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以“大力提升质量,建设质量强国”为主题,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聚力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从具体的产品和服务质量抓起,一个一个行业、一个一个产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提升国家质量竞争优势。

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关键要从源头夯实质量提升的基础,尤其要强化中小企业质量主体作用。中小企业是我国数量最庞大且创新活跃、影响广泛的企业群体。据统计,全国已有企业2700多万家、个体工商户6100多万个,其中绝大部分是中小企业,它们贡献了60%的国内生产总值,创造了50%以上的税收,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它们既是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主体,也是质量提升的责任主体。经过多年发展,我国中小企业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升,特别是质量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据统计,我国65%的发明专利、75%的技术创新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都是由中小企业完成的。但从整个供给体系看,中小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仍有较大提升空间,表现在部分产品质量水平偏低,中高端产品和品牌竞争力不强,消费者对产品和售后服务质量信心不足,出国扫货、“海淘”现象大量存在,假冒伪劣屡禁不止甚至引发质量安全事故,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究其原因,主要是中小企业质量技术基础比较薄弱,质量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部分企业质量诚信意识较为淡薄。

解决这些难点和痛点,既要靠法治、政策、监管等手段,建立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形成优质优价、优胜劣汰的质量竞争机制,更重要的是从供给侧发力,坚持问题导向、眼光向下,引导帮扶中小企业强化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抓弱项、补短板、填洼地,切实提高质量保证能力。今年全国“质量月”专门部署开展了以“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为主题的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活动,从质量需求调查、质量基础升级、质量技术创新、质量品牌建设等10个方面组织精准服务,就是坚持从源头抓质量,把质量提升行动抓细抓实。一是把质量基础设施覆盖到生产一线。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可或缺的技术支撑。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到不到位,要看计量仪器精准不精准;产品品质档次怎么样,取决于标准先进不先进;产品和服务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必须通过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来证明。要面向企业搭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开展质量标准培训咨询,提升产品设计和分析测试能力,提高仪器仪表检定校准精确度,加强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二是把质量管理活动开展到生产一线。升级质量管理认证体系,鼓励和引导企业实施精细化质量管理,建立低碳、高效的消费品生产经营模式。积极推广和运用精益制造、全面质量管理、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广泛开展质量比对、质量攻关、质量改进等活动。发挥优势企业对中小企业的带动提升作用,引领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创建,带动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和管理创新,提升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和市场服务能力。三是把质量第一意识贯彻到生产一线。强化以确保质量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将履行社会责任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决策。引导企业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和质量标兵等活动,鼓励企业员工学习新知识、钻研新技术、使用新方法,提高一线工人的技能和素质。

大力提升质量、建设质量强国,是广大质量工作者的共同责任。我们要积极行动起来,以严实的工作作风,把质量技术服务活动长期坚持下去,在产品和服务供给的源头,做到服务零距离,追求质量零缺陷,提升千千万万家中小企业的质量能力,为市场提供更加丰富、更高品质、更可信赖的产品和服务,为加快建设质量强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为质检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侯建国)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 )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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