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
《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出:创新质量治理模式,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参与的多元治理机制,强化基层治理、企业主责和行业自律。推动质量社会共治,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一、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体系,支持群团组织、一线班组开展质量改进、质量创新和劳动技能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鼓励龙头企业开展面向小微企业的质量帮扶活动,推动全生产链条质量管理水平协同提升。督促企业健全质量追溯体系,履行出厂检验、质量担保、售后服务、缺陷召回等法定义务,落实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理制度,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
二、有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强化不合格产品监督后处理,对主流媒体曝光、连续两年监督抽查不合格率较高、质量问题反响强烈、质量违法行为较多的区域,经调查属实的,实施通报集中整治。对整治不力地区,采取约谈主要负责人、挂牌督办、发稽查建议书等方式,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用好质量工作考核制度,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运用。
三、强化行业自律作用
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及消费者组织等桥梁纽带作用,开展标准制定、品牌建设、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推进行业质量诚信自律。
四、动员社会多方参与
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和最佳实践,曝光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营造扶优治劣的良好氛围。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质量文化建设,鼓励创作体现质量文化特色的影视和文学作品。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健康安全的消费理念,主动参与质量促进、社会监督等活动。大力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调动消费者参与质量监督的积极性。
全国“质量月”活动是1978年以来长期开展的一项群众性质量活动。全国“质量月”活动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对质量工作的要求,每年确定一个活动主题,由政府部门统一部署和动员,广大企业、社会组织和群众广泛参与,推动提升各行各业质量水平。组织开展好全国“质量月”活动,笔者认为需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发力。
一、加强质量主题宣传教育
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挖掘一批质量提升的典型,展示中国质量发展成就,讲好中国质量故事,树立中国质量新形象,让质量深入人心。
二、联合好相关部门
相关政府质量主管部门积极倡导和统一部署是“质量月”活动取得成功的重要保障。要加强部门联合,做好活动策划,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通过加强统筹协调、部门联动,促进社会共治,形成合力,共同开展好“质量月”活动。
三、活动重心下移
广泛动员基层一线深入开展质量提升小组、质量改进、质量攻关等活动,激发群众质量创新热情,分享和推广一批质量创新成果。加强质量教育和培训,普及质量知识、提升质量意识,推广先进的质量提升做法,不断提高基层人员质量素质和技能。发掘行业、地方的工匠代表,弘扬质量先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基层创造、崇尚工匠精神的价值导向。
四、发挥好企业的主体作用
广泛动员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大力开展“质量月”活动,推动企业开展质量风险分析与控制、质量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等活动,加强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质量管理。针对企业短板实施精准质量提升帮扶措施,引导企业深入推广应用科学质量管理模式、方法,建立完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
五、不断增强群众的质量获得感
办好民生实事,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质量问题是“质量月”活动的重要目的。要针对群众关切的“身边质量”,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推出质量惠民、质量便民的实招硬招,让群众享受“质量月”的成果。要畅通线上线下消费维权渠道,加大消费维权力度,让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