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25个部门共同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发布

时间:2023-08-31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部署,深入推动全民质量行动,促进质量强国建设, 等25个部门定于2023年9月联合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增强质量意识 推进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质量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指导推动新时代质量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全面动员、广泛发动,通过多种形式,推进分层分类学习,加强理论阐释培训,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加快建设质量强国贡献力量。

(二)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作为指导我国质量工作中长期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掀开了新时代建设质量强国的新篇章,对我国质量事业发展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质量强国建设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质量强国建设的发展目标和主攻方向。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协同配合,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三)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落实《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2022—2025年)》各项部署,围绕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更大力度保障优质产品、工程和服务有效供给。要围绕市场需求和群众关切,聚焦突出问题、明显短板和发展关键,坚持一个一个行业抓、一类一类产品抓,组织开展产业链质量提升,着力开展产业链质量共性技术联合攻关,更好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优化升级。

(四)增强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企业是质量强国建设的主力军。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以质取胜的生产经营战略,创新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建立和应用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实施质量品牌战略,深化品牌设计、市场推广、品牌维护等能力建设,提高品牌全生命周期管理运营能力。要加强品牌保护和维权,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为优质品牌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五)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加强国家、区域、产业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强化计量、标准、合格评定等技术服务,推动数据、仪器、设备等资源开放共享。深入推进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等活动。大力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鼓励和支持商会协会积极参与,强化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帮扶。

(六)提高全民质量素养。策划主题宣传活动,推动质量宣传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让质量强国深入人心。大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创新、劳动和技能竞赛等全员参与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制作推广特色质量文化作品,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和最佳实践。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质量促进、社会监督等活动,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三、重点安排

(一)举办中国质量(成都)大会。2023年9月举办中国质量(成都)大会,召开“开展质量提升建设一流企业”“民营企业质量效益型发展”等分论坛,发布全国企业首席质量官质量变革创新典型案例和质量强国建设微视频作品,宣传中国质量政策,推进国际交流合作,促进质量变革创新。

(二)举办“质量之光——中国质量管理与质量创新成果展”。展示先进质量管理经验,交流中国特色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塑造中国质量品牌,讲好中国质量故事。

(三)实施重点领域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工作,加强对水利团体标准化工作的规范、引导和监督。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提升宣传活动,加强行业质量文化建设。结合“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组织实施民政领域相关标准宣贯工作。

(四)开展执法打假系列活动。围绕开展“剑网2023”“昆仑2023”等专项行动,加大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力度。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办理专题培训。发布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指导性案例,发布食品药品安全刑事审判典型案例,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侵权假冒商品的分辨能力,自觉主动抵制侵权假冒商品。

(五)深化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加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覆盖142种各类重点产品。围绕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导航车载终端、高分子防水材料、溢油分散剂等10类产品,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部省联动抽查试点活动。加强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专项监测。

(六)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断完善联合监管机制,深入排查和有效降低风险隐患。围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机动车检验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活动。

(七)开展质量品牌推广竞赛活动。举办“中国制造”品牌故事大赛,开展企业品牌故事征文,组织质量品牌知识竞赛,进一步普及推广品牌理念、品牌文化,提升全员品牌意识。

(八)加强质量基础培训宣贯。深化金融标准制度型开放,促进金融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发布一批交通运输领域相关标准和计量检定规程。开展农业农村标准宣贯和研制实施技术培训。举办企业、专家质量管理经验分享和交流。开展农资质量技术服务活动。

(九)推动基层群众性质量活动。组织开展全国职工“五小”创新大赛。在重点区域和行业,举办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推广展示优秀质量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优秀质量管理者成果和事迹,引导广大职工树立强烈的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加强领导、强化统筹,明确活动内容,细化工作方案,做好策划,周密部署,协同推进,务求实效。要坚持重心下移,动员各行各业和基层一线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在全社会掀起建设质量强国的热潮。

(二)精心组织,创新形式。积极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等资源,线上线下结合开展主题活动,让“质量月”活动更加丰富多彩,让质量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网站(https://www.samr.gov.cn/zlfzj/)将发布活动主题宣传海报,供各单位下载宣传。

(三)严格要求,增进实效。各有关方面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简朴、高效开展活动。坚持自愿参加、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不得强制企业参与活动,严禁借活动名义向企业摊派收费、搭车收费。

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加强指导,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并将有关活动情况、典型案例、图片及视频等报送 。

附件:1.2023年全国“质量月”联合主办单位开展的主要活动

2.2023年全国“质量月”相关联合会、协会开展的主要活动

3.2023年全国“质量月”各地开展的主要活动

4. 2023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

中央宣传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民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资委 海关总署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供销合作总社

全国总工会 全国工商联

2023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全国“质量月”宣传画 2023年全国“质量月”宣传画
2023年全国“质量月”宣传画
2023年全国“质量月”宣传画 2023年全国“质量月”宣传画
国家
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
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 )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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