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贯彻质量强国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08-29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贯彻质量强国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学会,有关企业:

为落实质量强国战略,推进首都高质量发展,按照2023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安排和要求,北京市贯彻质量强国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于2023年9月开展北京市“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增强质量意识 推进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活动内容

(一)开展主题宣传,增强质量意识

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质量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全方位、多角度加强质量主题宣传,营造浓厚的“质量月”氛围。

1.制作“2023年质量月”宣传动漫、宣传视频等,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投放。各地区各部门举办“质量月”启动仪式、录制专题宣传片、制作科普视频、组织质量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活动。

2.开展质量知识进社区、进商超、进企业、进园区、进学校等活动,邀请专家学者、志愿者等,多角度解读食品、药品、农产品、特种设备、医疗器械、计量、标准、检验检测、公平竞争等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3.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服务认证体验周”“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以及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知识产权强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30周年、地理标志农产品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4.以有温度的“北京服务”为主题,开展北京市商业零售企业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和评价办法宣贯、信用优质企业推广暨“诚信兴商”等服务质量提升系列活动。

(二)加强人才建设,促进质量提升

深刻认识人才在推动质量变革中的关键作用,鼓励质量从业人员学习新知识、钻研新技术、使用新方法,打造高素质质量人才队伍。

1.引导企业创新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建立和应用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免费为质量从业人员提供国际、国内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以及质量发展政策等方面的学习资源。

2.组织开展“北京市第十三届商业服务业技能大赛”“2023年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北京代表队选拔赛”“2023年北京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引领各行业不断提升技能水平。

3.开展首席质量官素质提升行动,在多个行业领域开展首席质量官宣贯培训和首席质量官案例交流分享会,引导企业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培育质量领军人才。

4.组织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检查员培训,提升检查员发现问题、防范风险的能力,为守护质量安全底线、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储备和技术保障。

(三)丰富活动措施,助力高质量发展

以更多更丰富的服务手段稳市场主体,加大为企业办实事力度,通过实施重点领域质量提升行动、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形成发展新优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1.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行动,打造一批高效实用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点,依托站点,邀请质量专家,针对企业质量服务需求,进行质量业务专题培训,主动上门为中小微企业开展“质量问诊”等提质强企帮扶活动。

2.强化标杆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优质服务品牌培育和推广活动,宣传推广服务质量提升经典案例;邀请中国质量奖和北京市政府质量管理奖获奖企业、老字号企业开展经验交流会;开展标杆工地、施工现场等工程观摩,引导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3.开办“质量月”大讲堂,各区各部门结合职责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公益培训、“两品一械”质量安全培训、全市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培训、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业务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标准化宣贯培训等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质量保障体系。

4.组织商业服务业重点行业和领域服务质量评价活动,深入查找服务质量存在的问题,引导企业向产品复合化、信息数字化、功能社区化的现代商业转型,积极打造“北京服务”品牌。

(四)强化质量监管,推动公平竞争

各区、各部门依法履职,通过监督检查、执法打假、专项整治等方式,提高各行业、各领域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各类主体依法自觉合规经营,促进和保护市场公平竞争。

1.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风险点,在校园周边、旅游景区、大型商超、公交枢纽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区域,集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依托昆仑行动,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常态化打击。

2.深入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执法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开展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打击电子计价秤计量违法行为,助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消费环境。对月饼、茶叶等重点产品开展商品过度包装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过度包装违法行为。

3.在医疗健康领域结合医疗机构日常数据监测、接诉即办等情况,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考核、调查访谈等方法对本市部分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督导检查。

4.在进出口商品领域开展法定检验商品以外商品抽查检验、跨境电商进口消费品风险监测、进口婴童纺织产品风险监测等工作,确保与人民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的消费品质量安全。

5.在生态环保领域集中开展重点地区“点穴式”及流域执法检查、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执法、重型车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活动;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

(五)多方共同参与,推动质量共治

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参与的多元质量治理机制,引导全市各行业、各领域主动参与质量促进、社会监督等活动,强化基层治理、企业主责和行业自律。

1.持续发挥标准化在促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支撑作用,发布一批地方标准;聚焦社会关注热点和重要民生领域,推动企业进行诚信计量自我承诺,营造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2.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及消费者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座谈,了解企业急难愁盼问题;组织新技术、新标准培训解读,开展城市消费服务领域标准化研讨等,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开展两业融合企业交流专场活动,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开展“科技金融效能行动”,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3.着力推动品牌建设,增强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培育以标准、品牌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新优势。坚持首善标准,做好“北京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百强”的调研与发布;以北京消费季为契机,举办北京时装周系列主题活动。

4.承办第十三届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市食检院、市计量院和市质检院等检验检测机构开展重点实验室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科技组织、学生及群众代表走进实验室,让大众近距离感受检验检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提升质量意识。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做好活动的整体策划和具体组织工作,结合实际,创新、丰富内容和形式,注重实际效果,以“质量月”为契机,深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推动促进质量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积极动员,广泛参与。把“质量月”活动打造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广泛动员各行各业和基层一线开展活动,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发挥“质量月”活动影响力,在全社会掀起建设质量强国的热潮。

(三)严格要求,确保实效。有关活动组织主体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简朴、高效开展活动;坚持自愿参加原则、不增加企业负担。要把开展“质量月”活动与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结合起来,力争取得实效。

(四)及时总结,报送信息。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重资料的收集整理,重要活动信息随时报送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请于10月13日前将活动总结、有关图片、视频资料等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2023年北京市“质量月”活动口号

北京市贯彻质量强国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9日

(联系人:常翠贤;联系电话:010-57520058;电子邮箱:zhiliangyue2016@163.com)

附件

2023年北京市“质量月”活动口号

主题: 增强质量意识 推进高质量发展

口号

1.推动质量变革创新 促进质量强国建设

2.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加快质量强国建设

3.立足首都战略定位 全面提高质量水平

4.构建竞争有序生态 优化首都市场环境

5.服务新发展格局 助推高质量发展

6.强化数字赋能 推动质量变革

7.坚持首善标准 促进质量创新

8.加强品牌建设 打造首都精品

9.加强质量供给 夯实质量基础

10.创新管理模式 树立质量标杆

11.提高质量效益 助力经济发展

12.弘扬工匠精神 助力高质量发展

13.加强质量监管 维护市场秩序

14.公平竞争 京彩营商

15.首都质量 共创共享

2023年全国“质量月”宣传画 2023年全国“质量月”宣传画
2023年全国“质量月”宣传画
2023年全国“质量月”宣传画 2023年全国“质量月”宣传画
国家
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
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 )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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