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质量月”活动是我国长期开展的一项重大质量活动。我国“质量月”活动是在政府部门的倡导和部署下,以多种形式于每年的9月在全国范围内动员全社会尤其是广大企业积极参与,组织开展并旨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营造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国家质量竞争力的群众性主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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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日上午,由内蒙古质监局、包头市人民政府主办,包头市质监局、文明办、青山区政府承办的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暨包头市“质量月”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包头市正翔国际门前广场举行。内蒙古质监局副巡视员武路希,包头市委常委、副市长叶卫兵出席启动仪式。内蒙古质监局、包头市委宣传部、包头市质量强市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包头市质监局、包头市青山区的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包钢、一机、北重、中核北方燃料、包铝等中央、内蒙驻包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包头市质监、工商、食药、建委、环保、农牧等职能部门和市重点企业派出300多人,组成整齐的方阵参加了启动仪式。
在仪式上,内蒙古质监局质量处处长刘勇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质量月”活动方案》,包头市质监局局长袁宏志同志宣读《包头市2016年“质量月”活动方案》,包头市中核北方燃料元件有限公司和内蒙古小尾羊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进行了发言。
内蒙古质监局副巡视员武路希,包头市委常委、副市长叶卫兵,内蒙古质监局质量处处长刘勇,包头市市质监局局长袁宏志,包头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盖连玉,包头市青山区副区长苏浩共同按动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暨包头市“质量月”活动启动球,标志着全区2016年“质量月”活动正式启动。
今年质量月到来前夕,内蒙古质监局与自治区教育厅、工商局、住建厅、商务厅、广电局、旅游局、卫生厅、团省委、食药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34个单位联合印发了2016年“质量月”活动方案。今年“质量月”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强区的决定》,全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坚持改革创新,加强政策引导,把提升质量作为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重要抓手,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推动全社会着力在质量提升上下功夫,以质量提升对冲速度的放缓,把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
今年“质量月”活动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开展质量和品牌提升活动,改善产品和服务供给。以学生校服、婴幼儿童装、玩具类产品、羊绒制品、卫生纸、木制家具、食品相关产品、液化石油气等8类消费品为重点,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攻坚战,打造高品质的消费品品牌。推广精益制造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解决困扰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推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形成促进质量提升的内在压力和外在动力。深入实施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计划,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出口商品质量提升、服务业质量提升等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二是开展质量整治活动,解决群众关心的重大质量问题。综合运用监督抽查、执法打假、集中整治、缺陷产品召回等手段,保持质量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集中力量推进消费品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的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和联动处置。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产品和重要领域,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严查彻办大案要案,在 “质量月”期间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
三是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树立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加大质量宣传力度,传播质量故事,唱响质量声音,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移动客户端等新兴媒体促进全国“质量月”活动信息的广泛交流和及时宣传。传播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理念和管理方法,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加强中国创造、中国质量对内对外宣传,推动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品牌。集中公布一批守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曝光一批质量问题和重大违法案件,发布一系列社会关注的重要质量信息。
四是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技术比武、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在基层普及质量知识,提升质量意识,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开展质量创新活力,激发群众质量创新热情,分享和推广一批质量创新成果。加强质量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质量素质和技能,造就一批质量意识强、具有质量技能的工人队伍。
五是培育工匠精神,提高全社会质量素养。实施质量素养提升工程,开展质量素养提升活动。动员全社会向质量技术能手、顶尖工匠学习,弘扬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和文化。引导广大企业持续改进、追求卓越、打造精品。着力提高一线工人的质量责任意识和精益求精的质量素养,完善鼓励一线工人追求质量的制度和措施。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基层创造,崇尚工匠精神的良好氛围。
方案对全区各地、各部门提出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加强“质量月”活动组织领导。各主办部门、各地、各行业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全区“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是提高“质量月”活动参与程度。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全区“质量月”活动的“主力军”作用,主席质量奖、自治区名牌企业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企业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中小企业要有针对性的开展“质量月”活动,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三是提升“质量月”活动实效。要创新形式,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质量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利用“质量月”活动平台,集中力量开展攻关,在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突破,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要全方位、多角度开展 “质量月”宣传活动,扩大“质量月”活动影响,打造“质量月”活动品牌。
在2016年“质量月”期间,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将通过开展质量提升、质量整治、质量宣传等活动,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质量活动中来,营造人人关注质量、人人参与质量建设的浓厚氛围,为推进质量强区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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