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高原之宝牦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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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高原之宝牦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成立,是规范的央企、国企参股合作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现注册资本为1.79亿元,总投资规模达8亿元,正在争取2019年上市主板发行股票。公司是目前全国规模最大、最具现代化水平的牦牛乳制品加工企业,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也是西藏唯一一家工业化生产牦牛纯牛奶、牦牛酸奶等乳制品的企业。企业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乳制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诚信管理体系认证、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欧盟有机产品认证、美国有机产品认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公司牵头制定了中国国家牦牛奶行业标准,现正申请中国暨世界牦牛奶生产加工标准。公司与联合国粮农组织合作,正在筹备世界牦牛产业发展论坛和世界牦牛产业协会,以推动国际国内牦牛奶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集团公司目前已在西藏拉萨、四川阿坝、青海黄南、甘肃甘南等青藏高原牦牛资源集中区域建立了五大牦牛奶加工、奶源示范基地。2016年高原之宝集团公司(含西藏、四川、青海、甘肃)实现产值6.7亿元。集团公司在册员工800人。

多年来,公司运用现代生物工程技术,开发、生产、加工、销售具有资源特色、有机生态的健康乳制品。公司按照高海拔、高品质、高价格、高端市场、高端人群、高端服务的经营理念运作,高原之宝成为中国牦牛奶高端品牌。公司目前主导产品为奶粉、液奶、酸奶、乳饮料、益生菌五大系列32个品种,在西藏地区设立1500多个销售点,市场占有率达到70%,内地市场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等380多家高端商场设有高原之宝产品专柜,深受高端消费人群欢迎。另外,在线上也有高原之宝官网、天猫、京东、一号店、苏宁易购、亚马逊等专门的门店销售。

高原之宝把造福西藏人民、增加牧民收入放在首位。通过牦牛奶的深度加工,进入高端市场,打造“公司+基地+经合组织+牧民+牦牛认养”的产业链模式,全面带动牵引,提升现代畜牧业的发展。走环保、绿色、可持续、高附加值的产业化之路,真正实现公司“发展牦牛乳业、造福西藏人民”的愿望。

企业质量诚信承诺


为了推动乳制品企业诚信经营,我们要做诚信企业,让消费者放心。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和成效回报消费者,提振社会消费信心,公司庄严承诺:

一、弘扬诚信理念。树立“做诚信企业,让消费者放心”的核心价值观,通过广泛教育,营造诚信氛围,做到诚信立企,质量至上。

二、遵守诚信法规。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产业政策,依法经营,不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不偷工减料、不以假充好、不收黑心奶、不产黑心乳、不赚黑心钱。

三、严格诚信管理。严格原料采购、辅料添加、仓储运输到加工生产、检验检测等环节管理,建立规范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质量安全。

四、坚持诚信经营。信守合同,诚信交易,公平竞争。诚实发布经营信息,真实宣传产品质量,切实履行服务承诺。

五、生产诚信产品。坚持“质量为本,用户至上”的理念,对原料进厂、产品出厂实行批批检验,不合格原料绝不入厂,不合格产品绝不出厂。

六、履行诚信责任。开展经常性的自查自纠活动,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和媒体的监督,真心实意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质量提升经验业绩


自王世全董事长创建公司以来,时刻注重以过程管理为重点控制对象,以经营结果为导向,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持续改进治理体系,认真抓好质量体系运行工作,靠质量树“高原之宝”品牌。

一、打造卓越品质提升市场竞争力

高原之宝牦牛奶系列产品拥有全球独一无二的优质奶源,源自青藏高原半野生自然放牧牦牛,天然、纯净、健康,稀缺珍贵,口感纯正,奶香浓郁,富含共轭亚油酸、蛋白质、乳糖、乳钙、乳铁蛋白、免疫球蛋白、不饱和脂肪酸、氨基酸及维生素等天然营养物质。高原之宝牦牛奶系列产品尤为适合营养需求较高的成长期儿童、孕产妇、中老年人、高强度劳动者、低抵抗力人群饮用。公司以打造高品质产品、创新产品品种、树立产品品牌为工作核心,保持和提升竞争力,在逆境中快速发展,一度出现供不应求,各项经济指标连年持续攀升。

1、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

高原之宝把质量视为企业的生命,一方面不断增强全员质量意识;另一方面,严格按照ISO9001标准,加强质量管理。完善原材料供应体系,精选出优质原材料供应商,采用符合产品所需的原材料。生产中的每道工序、每个批次都设专人检测,专人监督,责权分明,奖罚严格。从而确保产品从原材料、生产、检验、销售的全过程都得到严格控制,出厂产品全部达到国家标准。

2、强化全员素质培训

产品即人品,质量就是生命,优质的产品由高素质员工所创造。注重提高员工素质,通过强培训,练内功,打造一支具有坚强执行力的核心团队。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量化绩效考核监督检查机制,实行一对一责任制,用流程、制度、考核和奖罚构建强有力的执行体系。

二、新型能力打造

1.奶源建设布局

高原之宝投入重资建立自己的标准化奶源基地,公司在牦牛集中的高原地区(拉萨、若尔盖、青海、甘肃)都建设了生产基地,占据最好的资源,在生产加工上大大节约了生产成本。同时走“合作社”的道路,形成一体化经营,在原奶的管控上,我们与牧民建立奶源基地,保证了原奶的供应及原奶的质量。

2.技术创新能力

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不断拥有新的竞争优势,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推进企业的发展,企业就必须创新。高原之宝已建立了“西藏牦牛奶生物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拉萨市高原奶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高原之宝西藏拉萨净土院士工作站”,有产业相关领域的高级职称研究与开发人员80余人,为牦牛奶营养成分的深度研发奠定基础。2014年,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牦牛奶婴儿配方奶粉”“牦牛奶较大婴儿配方奶粉”“牦牛奶幼儿配方奶粉”“青稞牦牛奶饮品及其制备方法”“孕妇牦牛奶调制乳粉及制备方法”“高钙牦牛奶调制乳粉及制备方法”“儿童牦牛奶调制乳粉及制备方法”“唾液乳杆菌及其应用以及功能食品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等8项发明,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专利申请。“高原之宝”产品包装设计已取得“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公司研发中心正在对牦牛乳中共轭亚油酸富集工艺技术进行研究,以及牦牛奶中的抗疲劳、抗缺氧等特殊营养因子进行基础科学研究。

3.产品生产过程质量追溯能力

质量是企业产品的生命线,也是企业树立品牌的基础。品牌是给拥有者带来溢价、产生增值的一种无形的资产。但没有产品的质量做后盾,企业的品牌效应是不可能长久的。产品质量是企业获得持续竞争力的重要来源,质量控制对企业来说非常重要,它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高原之宝利用质量追溯系统,建设西藏高原之宝公司乳制品质量追溯信息平台,重点建设乳制品智能化全程透明可追溯体系、质量安全可查证体系、销售终端体系。通过质量追溯公共信息平台,打造一个新型的、国内先进的、灵活的乳品质量追溯体系,力求实现牦牛乳制品的生产全过程控制,实现牦牛乳制品从实现奶源采集、生产资料供应、乳制品生产各个工序、检验信息录入、产品仓储、物流运输、销售终端等子系统的全产业链升级。进一步实现质量安全全程透明化有着开创性的实践意义,对于将牦牛乳这一中国独有资源推向世界高端乳制品市场,提升中国制造与中国食品质量的形象也具有同样开创性的意义。

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西藏高原之宝牦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认真贯彻实施《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上述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广大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食品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对原料采购、乳品加工、流通、消费等重要环节的全程监管,建立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和食品召回制度。严格执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规范公司生产条件,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不断落实完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加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一、落实诚信管理工作体系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和促进公司发展为目标,以加强质量安全诚信为核心,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公司领导以身作则,加快推进公司诚信体系建设,增强全公司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公司诚信保障能力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一是开展诚信建设相关标准宣贯。二是完善检验检测手段,提升质量检测能力;加强食品生产原料管理,建立健全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完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三是开展企业诚信建设自查自纠,建立企业内部诚信管理自律机制。四是总结完善。

二、建立诚信信息收集、处理体系

建立企业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自律机制建设,制定和完善行规行约,开展诚信宣言、公约、自查或互查等自律活动。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和诚信管理人员,开展重合同、守信誉、依法生产经营的活动,倡导文明诚信经商,提高企业和员工的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形成有效的企业自律机制。同时,建立企业失信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反映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信息。规范诚信服务机构管理,健全诚信服务机构的服务监督、考核制度,推动诚信服务机构发展。

三、加强诚信宣传与诚信文化建设

制定年度宣传计划,结合年度工作重点确定宣传主题,明确宣传形式、范围等内容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知识培训、法制讲座、技术咨询、企业诚信文化交流等活动,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主要产品:高原之宝牦牛乳系列产品(婴幼儿配方奶粉、中老年配方奶粉、儿童配方奶粉、孕妇配方奶粉、有机全脂牦牛乳粉、灭菌乳、发酵乳、乳饮料、调制乳、益生菌粉固体饮料、益生菌片压片糖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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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质量强国建设, 决定联合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于2018年9月以“加强市场监管,建设质量强国”为主题共同开展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

我国的全国“质量月”活动始于1978年,是在我国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倡导和部署下,以多种形式于每年的9月在全国范围内动员全社会尤其是广大企业积极参与,长期组织开展的一项重大质量活动和群众性质量主题活动。我国“质量月”活动旨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营造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国家质量竞争力,促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自2004年就开始持续组织开展的“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作为全国“质量月”活动中具有广泛关注和重要影响的主要专题活动之一,充分结合质量发展实际,不断创新活动内容,积极发挥企业的主力军作用和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主题明确、企业参与积极、社会各界互动性强、媒体舆论报道广泛,对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建设质量强国的各项部署要求,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先进,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搭建质量文化建设的桥梁、引导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激发质量提升和质量发展动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均产生了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

2018年8月, 、中央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国资委、海关总署、广电总局、银保监会、全国总工会、团中央等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主办单位联合印发《 等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18〕131号),并在《2018年全国“质量月”主办单位开展的主要活动》中明确部署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组织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开展质量诚信溯源和防伪标识应用服务专项推广活动。

按照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部署和安排,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决定继续组织一批重质量、讲诚信的质量诚信标杆企业和质量提升典型企业在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中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并向广大质量诚信倡议企业推广应用质量诚信溯源和防伪标识,引导企业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坚持质量第一,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国。

质量月标识
国家
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
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 )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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