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月”活动始于1978年,是在我国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倡导和部署下,以多种形式于每年的9月在全国范围内动员全社会尤其是广大企业积极参与,长期组织开展的一项重大质量活动和群众性质量主题活动。全国“质量月”活动旨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营造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国家质量竞争力,推进建设质量强国。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lolo.com.cn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承德市罐头食品厂,始建于1950年。在整个罐头行业低迷时期,公司基于市场需求导向,依托当地丰富的杏仁资源,开发生产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植物蛋白饮料——露露杏仁露,奠定了露露腾飞的基础。1997年9月,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在深交所上市,成为国内植物蛋白饮料首批上市公司之一,通过上市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技术改造,使企业技术装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2006年,经过国企改制,万向三农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0.68%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承德露露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加大品牌投入力度,露露产品美誉度和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借助品牌的影响和不断的市场开拓,露露杏仁露在全国形成了以26个大城市为中心、覆盖188个地级市、包括1400多个经销商的销售网络。

承德露露一手抓外部市场,一手抓内部管理,严把工艺技术和质量检测,全面推进标准化管理,现已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承德露露按市场分布调整生产布局,在承德、北京、廊坊、郑州建了生产基地,郑州基地,成为国内生产规模最大、产销量最大、市场占有率高达90%的杏仁露生产企业。并带动了整个产业的发展,为农民增收、生态环境的改善、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推进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改善,并引入网络和计算机技术量身打造了“公司运营绩效管理系统”,实现了管理规范、决策科学、动作高效的管理机制,为露露二次腾飞提供了机制保障。

企业质量诚信承诺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是由罐头食品企业发展起来的植物蛋白饮料生产企业。多年来,在各级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国内的各植物蛋白饮料品牌企业共同成长发展起来。我们一直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格质量管理、加强企业自律、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经营理念。同时坚持自主创新,在企业的核心技术、研发、标准制定等方面积极探索,尊重科学,走出了自己的发展道路。我们一贯坚持:

企业创造的露露品牌,追求一个“忠”字;

制造出的露露产品,追求一个“实”字;

对广大消费者,追求一个“信”字;

对社会的责任,追求一个“诚”字;

对员工的情感,追求一个“善”字。

露露的发展与社会各界的关爱和帮助,上、下游同行们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因此我们愿与业界同仁共同努力、共同提高、共同把蛋白饮料这块蛋糕做得更好、更大,为社会提供安全、放心、美味的食品饮料,为实现美丽的中国梦,做出我们企业应有的贡献。

质量工作经验业绩


公司是《植物蛋白饮料 杏仁露》行业标准的起草单位。由于标准中首次引入杏仁特异性指标并提出相应的检测方法,该标准实施后,对净化杏仁露市场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通过近五年的实施来看,市场效果良好,真正起到了净化市场的作用。2012年,公司又着手制定《植物蛋白饮料 杏仁露》国家标准,该国家标准已通过专家二审,该标准技术含量要求更高,指标要求更严格,对行业的发展定会起到更大的作用。公司也是《植物蛋白饮料 核桃露》国家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该标准已于2011年审定完成,正在报批之中。该标准实施后将有望彻底解决当前核桃露市场混乱局面,定会使核桃露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公司还参与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国家标准《饮料通则》、行业标准《饮料制造取水定额》、《饮料制造综合能耗限额》等标准的起草工作,通过参与这些标准制修订,使我们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行业的最前沿信息,大大提高了公司的技术水平和科研能力,为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2008年,公司通过了国家标准化AAA级企业认定,通过此次认定工作,对企业各部门的标准和制度进行了有效的分类和梳理,有效地提升了企业对于标准的管理水平和认知水平,使公司的标准化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质量奖励

1.2010年露露股份公司获得河北省政府质量奖,2015年通过复评再次获得河北省政府质量奖;

2.2011年,露露牌核桃露凭借其创新工艺、独到配方及优质原辅料获得了中国饮料工业协会颁发的“Bev-Model原辅料应用技术奖”;

3.2012年4月,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授予“露露”牌杏仁露为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

4.2013年获承德市政府质量奖;

5.2014年在“质量之光”年度评选活动中,承德露露当选“质量标杆企业示范”项目;

6.2016年,露露股份获“全国植物蛋白行业质量领军企业”荣誉称号。

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公司的质量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由总经理亲自挂帅,主管生产技术副总任公司的首席质量官。总经理和首席质量官对公司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制定企业质量发展战略、年度质量工作计划和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并实施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方法;组织实施质量改进、质量攻关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实施质量成本管理,加强质量统计分析;开展质量教育培训;建设企业质量文化等。

品管部为公司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专门机构。实施品管部长负责制,下设高素质、专业的品管员队伍(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专业资格证书)。负责从原辅料入厂、生产过程监控、最终产品检验等全过程的质量监控和检验活动。同时,公司建立质量安全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质量主管人员对质量安全直接负责。严格实施企业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制度,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坚持做到出厂产品批合格率达100%。

作为一个食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是守法经营、诚实守信。露露产品之所以具有良好的口碑,经得起时间的考量,完全得力于公司真材实料,货真价实的经营理念。多年来,公司一直本着对消费者、对员工的高度责任感进行生产经营。从高管到一线员工,始终坚持以食品安全为先,视质量为企业的生命,从原材料采购、添加剂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测、售后服务等方面都严格按国家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实现从采购—生产—售后,全过程的跟踪监测及管理,以便为消费者提供货真价实、安全可靠的饮品。

主要产品:露露杏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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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推进建设质量强国,迈向质量时代,质检总局决定联合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等涵盖党委宣传部门、政府主管部门、军队、社会团体的47个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于2017年9月以“大力提升质量,建设质量强国”为主题共同开展201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

中国“质量月”活动始于1978年,是在我国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倡导和部署下,以多种形式于每年的9月在全国范围内动员全社会尤其是广大企业积极参与,长期组织开展的一项重大质量活动和群众性质量主题活动。全国“质量月”活动旨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营造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国家质量竞争力,推进建设质量强国。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自2004年就开始持续组织开展的“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作为全国“质量月”活动中具有广泛关注和重要影响的主要专题活动之一,积极发挥企业的质量责任主体作用和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主题明确、企业参与积极、社会各界互动性强、媒体舆论报道广泛、活动成效显著,对于引导企业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大力培育工匠精神,引领唱响中国质量强音,切实传递质量信任,着力引导质量消费,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201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主办单位联合印发《质检总局等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7〕374号),明确部署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继续组织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开展质量诚信溯源和防伪标识应用服务专项推广活动。同时,我协会作为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其工作核心价值“传递质检信任,引导质量消费”还被列为了“2017年全国‘质量月’宣传口号”之一。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 )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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