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钱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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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钱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前身为杭州钱江压缩机厂,创办于1985年),现已发展为以机械制造业、商贸市场业、物业经营业为支柱产业,集房地产开发和资本投资等产业为一体的多元化经营的集团公司。集团总资产50亿元左右,下属20余个子公司,拥有4个生产制造基地、4个综合体市场、1个生态农业观光园、2个大型城市综合体项目以及房产开发项目,现有职工3000余人。集团先后获得“全国民营企业500强”“浙江省最佳经济效益工业企业”“浙江省纳税大户”“杭州市大企业大集团竞争力企业”“杭州市上规模大企业大集团”等荣誉称号。

钱江控股集团的机械制造业下属有四个子公司,具备日产9万台、年产3000万台压缩机的生产能力。其中,杭州钱江制冷压缩机集团有限公司总投资近10亿元,主要致力于研制冰箱、冷柜、饮水机用全封闭活塞往复式制冷压缩机。现有实力雄厚的专业研发团队,拥有100余项国家专利技术,其中,发明专利9项,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重点支持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是全国领先的民营制冷压缩机研发生产企业。所属的技术研发中心被评为“浙江省级技术中心”和“杭州市级技术中心”,“WANSHENG(万胜)”获评“浙江省著名商标”,“WANSHENG(万胜)”牌压缩机产品是“浙江省名牌产品”。

杭州钱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杭州钱江制冷压缩机集团有限公司,始终秉承“为客户创造价值和便利”的服务宗旨,在市场中已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为更好地服务客户,为客户提供及时、周到、有效的服务,我司现特作出以下承诺:1、专门设立售后服务电话及售后服务专员,根据实际情况和客户的需求,做到省内24小时、省外48小时限时上门技术支持;2、对所有客户建立档案,对产品使用周期进行全跟踪;3、定期走访客户,及时跟进市场需求及质量反馈,以此来为客户作出更好的服务准备;4、根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确定“WANSHENG”万胜牌压缩机“三包”有效期为3年(不含维修市场),对我司生产的压缩机实施终身维修。“三包”期内新机调换,超过“三包”期则收费修理;5、我司每年将发放客户满意度调查表来收集客户对产品质量、服务等方面的满意程度信息。今后,我司仍将致力于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强化服务质量,以提升企业形象。

主要产品:“WANSHENG”冰箱压缩机

服务电话:0571-8868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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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引导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质量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更好地维护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指出: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开展各行业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突出诚信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突出强调了质量,要求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坚持质量第一、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建设质量强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命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上是对高质量的需要;不平衡不充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质量上的不平衡不充分。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国家质检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提高质量诚信自律能力并提升质量水平,督促企业承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弘扬工匠精神,推进质量提升,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经研究决定在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中心支持下,联合相关媒体组织开展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全面营造安全放心的质量消费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质量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对于“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培育知名服务品牌。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有关“坚守契约精神,强化企业家信用宣传,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机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及《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有关“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并《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关于“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有关“加强舆论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行业协会要表彰和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和企业家,激发加强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引导企业自我声明执行的标准,公开产品质量承诺”等精神,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方便企业对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进行自我声明的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标准高质量产品,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谨此出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8年“3.15”承诺公告的证明证书。

国家
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消费网
协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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