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315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茅台酒厂技术开发公司、贵州省轻纺集体工业联社、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所、北京糖业烟酒公司、江苏省糖烟酒总公司、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于2001年共同发起设立。

公司主导产品“贵州茅台酒”品质卓越,具有“酱香突出、幽雅细腻、酒体醇厚、回味悠长、空杯留香持久”的特点,是中国酱香型白酒的鼻祖和典型代表;是世界三大蒸馏名酒之一,蝉联五次“中国名酒”评比之冠;拥有丰富的文化内涵,是中国文化酒的典范,也是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于一身的健康白酒品牌;与国内外著名蒸馏酒相比,风味物质成分最复杂、特征香气物质种类最多、健康因子丰富,是真正意义上的健康酒。

目前,公司生产的茅台酒年产量已突破3万吨;43°茅台酒拓展了茅台酒家族低度酒的发展空间;汉酱酒、仁酒、茅台王子酒、茅台迎宾酒满足了中低档消费者的需求;15年、30年、50年、80年陈年茅台酒填补了我国极品酒、年份酒、陈年老窖的空白;在国内独创“年代梯级式”的产品开发模式。形成了低度、高中低档、极品三大系列100多个规格品种,全方位跻身市场,从而占据了白酒市场制高点,称雄于中国极品酒市场。

国酒茅台长期以来坚持以质求存,视质量为企业的生命,通过长期的积淀、提炼与实践,逐步形成了“以人为本、以质求存、恪守诚信、继承创新”的核心价值观、“崇本守道、坚守工艺、贮足陈酿、不卖新酒”的质量观和“三不准(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进厂投入使用、上道工序的不合格品不准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不准出厂进入市场)、四服从(产量服从质量、速度服从质量、成本服从质量、工作量服从质量)”的行为准则,致力于为顾客提供高品质的产品。

  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诚信不仅决定着企业的竞争能力和生存发展,而且关系到消费者切身利益。产品质量是承担质量主体责任的企业应该履行的基本社会责任,服务质量是产品质量的延伸。确保质量诚信既是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的关键,也是企业发展的重要要求,还是负责任的企业应该对消费者和社会的必然承诺。

顾客心动  我们行动

贵州茅台想顾客所想,急顾客所急,努力把顾客潜在和现实的需求变成自己的行动。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始终把消费者视为上帝,在全国各大城市设立营销网点1000多个,在全国各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县级城市设立了茅台酒专卖店(柜),在全国每一个省、市、自治区和沿海对外开放城市均派驻了营销和售后服务人员,基本健全了营销和售后服务体系。公司坚持把消费者满意度作为判定和评价质量的标准,积极做好各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础工作。在全国各省会城市开设了产品真假免费鉴定站,开办了用户索赔及消费者来电、来函、来访业务等。认真处理用户、消费者提出和反馈的每一个信息、问题或要求。以诚信赢得消费者对产品和品牌的信赖。

公司始终坚定不移地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效益;坚持不懈地推进企业诚信文化和诚信品牌建设;坚持以顾客和市场为中心,恪守质量诚信、企业诚信和品牌诚信的发展宗旨,真诚地用优质产品和优质服务为广大消费者“酿造”高品位的生活。

主要产品:贵州茅台酒

http://www.moutai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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