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315

燕京啤酒(桂林漓泉)股份有限公司

燕京啤酒(桂林漓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成立,是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规模最大的外埠企业。12年来,在区、市两级党委政府和燕京集团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公司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体员工,秉承“以情做人,以诚做事,以信经商”的经营理念,以“六个创新、四个做强”为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总部下达的各项经营目标,大力实施“产品、市场、品牌”为核心的三大结构调整,努力拓宽经营思路,积极寻求管理创新,燕京漓泉已成为燕京啤酒集团下属外埠公司中的标杆企业。

公司坚持采用“燕京+漓泉”的双品牌运作模式,战术与战略相结合,依托现代化的生产设备和先进工艺,酿造出了新鲜优质的全生态啤酒。目前形成由纯生、冰豹、鲜啤酒构成的高端,漓泉冰爽、漓泉鲜啤构成的中端,漓泉清爽为大众化产品的产品结构,产品在广西市场占有率高达75%,成为国内继燕京之后,第二个在省级市场占有率如此之高的啤酒品牌。

12年来,公司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连续11年成为桂林市纳税首户,纳税总额超40亿元,跻身广西纳税五强、全国啤酒行业纳税六强,公司是广西十佳、广西优秀诚信企业,中国啤酒行业杰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广西首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品牌荣获中国驰名商标、广西著名商标、广西名牌、建国以来广西60个最具影响力品牌等荣誉称号,15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2013年,公司啤酒产销量历史性突破了125万吨,成为国内为数不多的啤酒产销超百万吨企业。

为了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燕京漓泉公司紧跟发展潮流,积极导入世界500强企业管理的精髓——卓越绩效模式,从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测量分析与改进、结果等七个方面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改进和提升。2012年公司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届“主席质量奖”获奖企业四甲之一;2013年公司成为桂林市首届“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中的二员之一。

  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诚信不仅决定着企业的竞争能力和生存发展,而且关系到消费者切身利益。产品质量是承担质量主体责任的企业应该履行的基本社会责任,服务质量是产品质量的延伸。确保质量诚信既是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的关键,也是企业发展的重要要求,还是负责任的企业应该对消费者和社会的必然承诺。

为了保障顾客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服务于顾客,取信于消费者,并及时、妥善处理顾客投诉,持续改进并满足顾客要求,同时确保公司的产品质量和企业信誉,特向社会作出以下漓泉产品售后服务承诺: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2.公司全体职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社会、为消费者服务思想,强化售后服务意识,各行其职,各尽职守,讲究文明礼貌,热情服务。

3.公司十分重视产品质量,每一出厂的产品均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

4.对消费者的投诉,公司做到热情接待,有问必答,耐心解释,及时解决。

5.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对漓泉产品质量给予监督及反馈。

主要产品:漓泉啤酒

http://www.liq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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